经纬快客22名女乘务员 7年工龄要归零!
晨报讯(记者 汤洋)前一天还在正常上班,第二天早上就被通知:合同到期,不再续签。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李美(化名)等22名乘务员联想到了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就我们这些干7年的没签,是不是怕再跟我们签,就到10年了,就不能不要我们了?”
22名女乘务员合同到期不再续签
李美今年25岁。
“刚去时才18岁,干活都可卖力气了,一个月不休息没人喊累,大年三十上午10点去绥中,晚上10点才回来,也没人抱怨……”在李美等人的记忆里,乘务员生活让她们累并快乐着。
在这7年里,李美等人曾和公司签订过8次劳动合同,从开始的三年一签到一年一签,从半年一签到三个月一签,今年,李美等人的劳动合同变成了一个月一签,“一个月一签也没啥,可能公司有公司的考虑呗。”
然而今年10月26日早上,李美等人接到通知到公司开会时,听到了一个消息:“公司说咱们合同到期了,不跟咱续签了,让咱签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签了的明年3月份招人的时候,可以优先应聘!”
“咱的合同应该到11月30日到期,说提前一个月通知咱,给咱开了11月份的工资,一共550块钱!”突如其来的变故让22名女孩一下子蒙了:“咱工作都挺认真,也没犯啥错误,有的还是优秀乘务员,咋说不签就不签了呢?”
乘务员们怀疑和新法有关
“可突然了,咱一点准备都没有,前一天还正常上班呢,第二天就没工作了,谁能接受啊!”李美说,“每天还是早上5点就醒,跟原来上班时一样,白天也不知道该去干啥!”
“岁数大的干10多年的没走,刚去没干多久的也没走,就咱这批干7年的走了,是不是怕再跟咱签合同,咱就够10年了,就不能不要咱们了?”李美等人怀疑,公司的举动和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有关。
22名女孩和家长们曾多次找沈阳经纬客运有限公司协商,均没有结果。
“不知道该咋办!都干7年了,能没感情吗!咱就是学乘务专业的,不干这个还能干啥?”昨日,李美等说起将来,一筹莫展,“等明年3月份招聘吧,还不一定招不招!就算招,咱就一定能回去吗?就算回去了,以前工龄也不能算,还是从零开始,说不定啥时候又不用你了!”
经纬回应:是正常的合同到期
此前,沈阳经纬客运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姜涛接受电视媒体采访时曾表示,此事和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没有任何关系。李美等人的合同到期,正常终止,是企业用工自主权的体现。他们打算用3年的时间对乘务员结构进行调整,李美等人是第一批的调整对象。目前,运输行业用工压力大,需要整合人力资源,终止合同只是暂时的,明年3月份再招聘的时候,李美等人可以优先应聘。
昨日,记者并未能联系上姜涛,但沈阳经纬客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健也称,这只是正常的合同到期不再续签而已,他们不想续签,和对方不想续签,都是很正常的事。
省总工会:工会应该会进行调查
昨日,记者已经将此事反映给辽宁省总工会,工作人员表示,此事涉及的人数不少,会引起他们重视。该工作人员建议李美等人到沈阳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反映情况,工会方面应该会对此事进行调查。
■专家观点
正常情况下应该续签
中国法学会会员、辽宁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立法顾问李振革表示,正常情况下,企业和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没有特殊的原因,应该和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即使员工和企业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也不意味着就是“永久员工”,如果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等,还是可以解约的。
李振革认为,如果沈阳经纬客运有限公司取消了乘务员一职位,或者公司整个不运营了,不与李美等人续签合同,李美等人无话可说。如果没有取消乘务员的职位,还在继续运营,而且李美等人也没犯什么错误的情况下,不和她们续签合同,对她们是不公平的。李振革建议,如果李美等人对不再续签合同一事有异议,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本报记者 汤洋
■新法解读
合同太短“影响军心”
近日,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处长王恩洲在解读新劳动法时曾表示,一些企业想把劳动关系中断,是因为他们没有读懂新劳动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终止期限,不终止期限不表示永远都是,更不是“铁饭碗”。当一定条件出现后,比如职工本身有违约行为等,无固定期限就变成有固定期限了。
王恩洲表示,现在有些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太短,有半年的,有一年的,这会造成员工心态不稳定,不会有为企业奉献的精神,企业也形成不了核心竞争力。现在裁员的企业则是对未来的信心不足,虽然走的是少数员工,但是会让更多的员工丧失信心和士气。本报记者 汤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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