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2008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储存、销售方案今出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称
明年2月五环内开卖花炮
12家批发单位将全安装电子眼零售网点须分开卖场和货场至少保证是里外间
本报讯(记者汪红)记者从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北京市2008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储存、销售工作实施方案》今天正式出台。
按照要求,2008年2月1日(腊月二十五),五环路以内的花炮销售网点将开始正式销售烟花爆竹。同时,今年全市12家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将全部安装电子眼,花炮零售网点将必须保证卖场和货场分开。
按规定,11月20日前,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布点规划将完成,并在各区县安监局办公场所和网站向社会公布,以方便零售经营者申请。
12月9日、23日和2008年1月6日,市安监局将分3批完成全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仓库保管员和零售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发证工作。
2008年1月17日前,安监部门将监督各批发企业采取产品展示会和订货会的形式,向零售经营者展示配送供应的烟花爆竹,并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产品配送供应协议。
2008年2月1日(腊月二十五)前,各批发企业要全部完成零售网点的第一轮产品配送。2008年2月1日(腊月二十五)至2月21日(正月十五)为五环路以内各零售网点的销售时间。
2008年2月22日(正月十六)至29日(正月二十三),本市将完成对零售网点剩余产品的回收工作。市安监局危化处李文洁处长告诉记者,本市烟花爆竹零售申请许可工作中明确不得收费。同时,今年仍将结合以大型连锁企业建立的连锁网点、专营单位建立的直销网点、街道办事处确定的大型零售网点为主体,以个体零售网点为补充的原则。
李文洁处长强调,今年将严格对花炮零售场所的安全要求,要求零售场所的存放区和销售区必须进行隔离。也就是说,零售场所应至少保证里外间的格局。同时,为保障花炮批发环节的安全,全市12家花炮批发企业必须全部安装电子眼。李处长说,去年全市共有2227家零售网点,今年网点的数量目前正在研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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