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12日电 (吴晶、宋云霄)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12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遵循有关规定养殖宠物是公民的合法权益。有关部门在出现疫情时作出捕杀犬只的决定,在技术上有严格规定,须慎重决策。
毛群安说,如果专家判定,一个地区犬只中的狂犬病疫情非常严重,而且对人群造成了威胁,那么对犬只进行捕杀,是保护公民健康、控制狂犬病疫情的一个重要手段。但是,这个手段的启用是非常之慎重,这个手段的启用和保护公民依照相关规定养殖犬只的权利是不矛盾的。
他提醒养犬人注意犬只狂犬病的预防,保护自身的健康安全,避免可能会对周围的居民造成威胁,提倡文明养犬、依法养犬。
针对媒体报道的一些地方发现狂犬病疫情后开展捕杀犬只行动的情况,毛群安强调,捕杀犬只主要是指一些野犬或者患病犬只。捕杀犬只在技术上有严格规定,不会导致不规范的捕杀行为。针对疫情所作出的捕杀犬只的决定是为了保障民众的权益。
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近年来我国狂犬病疫情逐年持续上升,形势十分严峻。。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12日说,截至10月底,今年全国共报告狂犬病病例2717例,比去年同期上升2.41%。
小知识: 狂犬病 卫生部公布2007年10月全国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卫生部12日公布了2007年10月全国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2007年10月(2007年10月1日零时至10月31日24时),全国(不含台港澳)共报告甲、乙类法定传染病发病318612例,死亡660人。除鼠疫、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白喉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22种甲、乙类传染病均有报告。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为肺结核、乙肝、痢疾、梅毒和淋病,占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87.54%。报告死亡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为狂犬病、肺结核、乙肝、艾滋病和丙肝,占甲、乙类传染病报告死亡总数的92.12%。
10月全国除丝虫病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它丙类传染病共报告发病98661例,死亡6人。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为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腮腺炎和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5.76%。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车东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