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了农村体育俱乐部,百姓有了休闲娱乐的好去处,寓教于乐聚一起,增长知识健身体”,这几句顺口溜来自浙江省三门县农村体育俱乐部创作的《百姓健康记心间》现代快板,一句句通俗易懂的朴实话语,赞扬了体育俱乐部创建带来的喜人变化。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浙江省的全民健身工程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特别是在富裕起来的农村,广大农民的健身热潮更是方兴未艾,而乡村俱乐部的创建使农村群体活动的开展有了可靠的载体。
浙江省体育局对乡村俱乐部在硬件和软件方面都有不低的要求:每个俱乐部配备有一个标准水泥灯光篮球场,4张乒乓球桌,15件器材以上的健身路径,一个4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活动室,人均活动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俱乐部活动场所每年对村民开放时间不少于200天,每年组织活动不少于20次,俱乐部会员占村体育人口60%以上。
实际上,早在5年前,浙江台州地区就率先开始尝试了村级体育俱乐部的创建,经过5年的发展,村级体育俱乐部的概念和形式得到了越来越多地区的认同和效仿。如今,包括杭州、台州、衢州、绍兴和温州等地的3000多个村已经拥有了自己的体育俱乐部。
浙江省体育局局长李云林认为,在“送体育下乡”、“农村体育年”、“创建小康体育村”基础上应运而生的村级体育俱乐部已经成为“基层农村体育组织最活跃的种子”。据悉,浙江省体育局制定的《浙江省村级体育俱乐部标准(试行)》将从2008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试行。浙江省体育局将安排50万元启动资金,用于鼓励、支持全省村级体育俱乐部建设,并根据俱乐部发展情况逐年加大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