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于相信自己操作挖掘机的技术,明知作业区内有国防光缆仍去挖土,最终酿成事故。由浙江省长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坚泳涉嫌损坏国防光缆案,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以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判处陈坚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今年22岁的陈坚泳是长兴县林城镇的一名挖掘机驾驶员。今年1月7日,他操作挖掘机在长兴县李家巷镇章浜村的防洪堤坝工程进行作业,当时作业区邻近104国道的旁边竖着一块“国防光缆,严禁开挖”的木牌。陈坚泳认为凭自己开挖掘机两年的经验,操作过程中能避开光缆。当日中午11时许,他操作的挖掘机抓手将一条经过工地的二级国防光缆干线挖断,造成国防光缆通信中断2小时27分,直接经济损失达1.6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