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春节花炮售卖时间表公布 五环内腊月廿五开卖花炮
本报讯(记者郭莹)从明年2月1日(腊月二十五)起,五环路以内的各零售网点开卖烟花爆竹。昨天,市安监局出台《北京市2008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储存、销售工作实施方案》,对明年元旦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售卖给出了明确的时间表。
据市安监局介绍,今年11月20日前,各区县安监局要完成本区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布点规划,布点规划情况要通过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布,以方便零售经营者申请。各区县零售网点的审批工作则要求在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2008年1月17日前,安监部门将监督各批发企业采取产品展示会和订货会的形式,向零售经营者展示配送供应的烟花爆竹,并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产品配送供应协议。
从2008年2月1日(腊月二十五)至2月21日(正月十五),五环路以内的零售网点销售烟花爆竹,市民均可就近购买烟花爆竹。五环路以外各零售网点的销售时间按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时间销售。
为保障花炮批发环节的安全,全市12家花炮批发单位将全部建立符合标准的图像信息管理系统。零售网点看护人员也不得在店(棚)内住宿。
从2008年2月22日(正月十六)至29日(正月二十三),各区县安监局就要监督各批发企业按时全部收回许可期限届满零售网点的剩余产品,并落实统一储存的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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