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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促销,应该有保证顾客安全的措施 本报资料照片 记者 王智 摄 |
西安超市节假日搞大型促销 需提前7天报方案(图)
本报讯 (记者 陈静涛 实习生 张莹)重庆一家超市发生的踩踏伤亡事件引起了西安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昨日上午,市长陈宝根作出重要指示,要求西安各大超市、商场等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加强监管,确保消费者购物安全。昨日下午,西安召集商贸、物价等部门以及各大商场超市相关负责人举行紧急警示会。
物价部门八条规定规范大型促销活动
昨日下午4时,西安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商贸、物价等部门以及各大商场超市相关负责人举行紧急警示会,西安市整规办向40多家超市、商场相关负责人通报了重庆发生的超市“踩踏事件”。
昨日下午,西安市物价局在紧急警示会上公布了该局《关于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若干规定》。规定指出,在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期,各大商场、超市要实行大型促销活动报告制度,所有经营者在搞全场促销或降价打折幅度超过20%的促销活动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提前三天,重大节假日应当提前7天将活动促销方案上报。
该通知还指出,商家要严格遵守依法制定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不搞价格同盟,不制造涨价谣言,不串通涨价、合谋涨价;不跟风涨价、搭车涨价;不哄抬价格,不囤积居奇,不低于成本销售价;杜绝抬高等级、短缺数量、偷工减料、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变相提价行为;禁止价格欺诈行为,反对牟取暴利,诚实守法经营;加强价格自律,按正常的作价原则开展销售活动等8条规定。
市物价局副局长马天蜀表示,安全事件主要是不规范的促销行为引起的,在价格敏感期,不提倡不规范的价格促销,一旦发现顶风作案,将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同时,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等负责人也指出,大型促销活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凡是没有经过公安部门等相关部门批准的,造成严重后果的促销活动,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商贸部门不得对生活必需品限时限量促销
昨日下午,西安市商贸局发布的《关于加强零售业促销活动管理的意见》指出,不得组织容易造成人群密集、人身伤害、秩序混乱的促销活动;不得组织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低于成本价的促销活动,在价格敏感时期不得组织粮、油、盐、肉、蛋等生活必需品限时限量的促销活动。
该意见还提出,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按要求制定详细严密的促销活动方案,加强对促销活动的组织管理,切实控制好人流,落实好安全措施,以免发生严重拥挤踩踏、人员伤亡事件。同时,要加强对促销活动的安全管理,应严格按照《西安市大型活动审批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健全促销活动的安全应急预案,同时将促销活动方案和安全保卫方案抄报西安市商贸局、市物价局等相关部门。
据了解,西安市商贸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大型促销活动的指导监督和安全设施的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相关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惩重罚,并向社会进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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