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3日电 澳门特区政府公报昨日(十二日)刊登行政长官批示,由民政总署透过公开竞投发出一百五十个轻型出租汽车或的士客运经营执照。民署已为的士牌开投作准备,明日透过政府公报及报章刊登竞投规章,并于同日起让有兴趣人士索取竞投标书及递交标书,将于月底公开开标。
据澳门日报报道,有关批示指,新一批的士牌照自其签发日起计有效期最长八年,不得延期、不可转让,但在八年内,如用作的士的车辆确定不获通过检验、因交通意外引致安全状况恶化、呈现明显的损耗或确认其它合理理由,经申请许可将车辆更换。
当牌照八年期限届满后,用作的士的车辆注册将被注销;若车辆自注册日起计使用少于五年,如符合《道路交通法》所订定的各项要求,可获重新注册作私人用途。
民署近日亦筹备新一批八年期限的士牌开投工作,明日将于政府公报及报章,刋登是次竞投规章,有兴趣的人士可于当日起到中华广场民署综合服务中心免费索取竞投规章,规章详述竞投的士牌照所需递交的文件及数据等。
的士牌照的底价为二十万元,可使用客座为四座位、二千CC的车辆,但未有规定用作的士的车辆所使用的燃料种类。
民署表示,明日起有兴趣人士可前往民署综合服务中心索取竞投标书,并于同日接受有关人士投交标书。有关人士必须根据竞投规章的规定交齐所需文件,否则可能会被视为不符规定而作废,民署计划于本月三十日公开开标。
至于新一批的士牌价,由于年限只有八年,加上特区政府前年及今年初先增发五十个年限的士牌照,日后亦将按需求情况再增发,业界建议竞投人士不宜出价过高,应该维持在六十万至七十万元,但也有业者认为对上两次年限牌照也近百万元,最高达一百四十万元,相信没有逾百万元,难以投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