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蒋菡)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11月8日宣布中国工商银行已选择其作为中国银行根据中国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规定推出的第三只集合投资理财产品的海外托管行。
根据协议,中国银行将是这一投资产品的投资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为主托管人,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为海外托管人。
除全球托管服务之外,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也将提供会计与管理服务,包括合规监督和基金执行服务等。
这是中国银行推出的第三只中国QDII产品,该基金将投资于美国、欧洲债券结算系统以及卢森堡等地的证券,投资重点是以美元标价的固定收入资产和卢森堡的公司型开放式基金等相关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