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0日前将全部发放到位 本报张家口11月13日电(记者董立龙)张家口市财政局今天发布消息,本月20日前,该市的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农村客运班车以及部分渔业船只、林业企业将获得总额3314万元的补贴资金。
这项资金旨在应对油价上调,以缓解其带给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生存压力。
据介绍,根据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该市已将3314万元补贴资金筹集到位。本次补贴的对象包括:从事捕捞及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城市公交企业,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城市出租车及远洋渔业企业。补贴额全市实行统一标准(不含扩权县),补贴范围和补贴依据的确认时间截至2006年12月31日。
按照有关规定,本次补贴标准为渔船按每千瓦200元补贴;林业按有林地和苗圃实际面积,每万亩5900元补贴;城市公交企业按照实际用油,今年1月前半月按每吨733元补贴,1月后半月至10月底按每吨660元补贴,11月1日至12月31日按每吨1160元补贴;农村客运按每辆车3540元补贴;城市出租车按每辆车1943元补贴。其中对城市公交企业、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及城市出租车司机补贴时不分车型和车辆大小,实行单车定额补贴。
在补贴发放过程中,该市要求各县区要将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依据和补贴标准等政策及补贴数额等,向社会公布,并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财政部门工作人员提醒补贴对象,领取补贴时应该凭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证明、申领人身份证件及其他有关证件,到同级财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申领或领取补贴资金。如有疑问,请及时到财政或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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