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7日,温家宝总理在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消费领域要推广应用高效节能产品,今年推广高效照明产品5000万支,中央国家机关率先更换节能灯。”5月23日,国务院印发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又明确指出“政府机构要带头,发挥节能表率作用,中央国家机关率先更换节能灯”。
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统筹安排下,经过短短半年时间,中央国家机关已全部完成办公区所有非节能灯具的更换改造,实现节能灯使用率100%,这对于全国节能减排工作来说无疑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
近年来,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部署,努力抓好节约型机关建设,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加快推进中央国家机关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工作,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实施。
从2005年起,国管局对中央国家机关建设项目实行节能评审制度,规定不符合节能、节水、节材和环保要求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人事部等23个单位的新建或改建办公楼项目,均通过节能评审,并强制使用了节能灯具。
今年2月,国管局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区照明系统节能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加强照明系统设计、改造和日常管理等。发展改革委、文化部等8个单位积极采取措施,筹集资金,率先完成了节能灯具更换工作,共更换改造白炽灯10079只,T8灯具(使用电感镇流器)101648只。
今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节能投资预算后,国管局立即着手组织对外交部、公安部、民政部等68个部门的白炽灯、T12灯具及T8灯具等三类非节能灯进行集中统一更换,共更换改造白炽灯64194只,T12灯具38791只,使用电感镇流器的T8灯具218722只。
在照明节能改造中,中央国家机关始终坚持“节能必须节约”的原则,尽量不破坏原照明使用线路,同时保证安全和质量。对于使用电子镇流器的T8灯具,根据使用寿命周期,实行分步更换,避免浪费。
据测算,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区节能改造后,每年可节电约1500万千瓦时,折合电费约1275万元,1年7个月就可收回改造投资。
另外,此次改造使中央国家机关节能工作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各单位通过积极配合灯具安装,提高了对节能工作的支持力度,加深了对节能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了政府机构节能的良好形象,为今后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国务院副秘书长兼国管局局长焦焕成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通过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增强了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能源问题上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推进了中央国家机关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进一步发挥了政府机构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示范作用。
近年来,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开展能源资源节约工作,进行公共建筑空调系统、供暖系统和照明系统节能改造,扎实推进能耗计量和统计,加强公务用车节油管理,推动政府节能、节电、节气、节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效遏制了能耗高速增长的势头。2006年中央国家机关单位建筑用电量与2005年持平,人均用电量降低12.06%,人均用水量降低19.15%,人均总能耗降低5.81%。
据了解,下一步国管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和机构对改造后的照明系统进行质量跟踪,核减超过标准照度的灯具数量,以进一步拓展节能潜力;为避免更换下来的灯管污染环境,国管局将与有关企业合作,组织废弃灯管的统一回收,做环保处理,保证改造工作善始善终,将节能环保的要求落实到工作的每一个细节中。
焦焕成对记者说,国务院领导对建设节约型政府机关十分重视,带头执行节电、节水、节能的有关规定。今年节能宣传周期间,国务院领导同志办公室停开空调,参加体验能源紧缺活动。当前全社会正在掀起又一轮全民参与的节能环保新高潮,中央国家机关有决心、有信心在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进程中走在前面,为各级地方政府和全国人民带一个好头。
(新华社北京11月1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