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郭玉红)今年6月2日,离家出走的青海高中生小海(化名)在定西市会见网友时,遭到几名无业青年围殴后从四楼坠下身亡。11月13日,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法庭上,控辩双方围绕着“犯罪行为是否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害人跳楼身亡是否属于加重情节”展开了5个小时的激辩,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庭审中,公诉机关当庭指控,被告人曹亮、张亮、王葆华仅因怀疑被害人小海偷盗财物,就采用暴力手段非法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最终导致小海自杀身亡,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曹亮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建议撤销缓刑数罪并罚。曹亮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逼迫受害人脱掉外套并对其实施殴打当以主犯论。王葆华不但对发生在自己经营场所的违法行为不加制止还参与犯罪,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被告人曹亮对公诉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始终否认逼迫小海脱下外套实施殴打的情节,并强调对小海突然跑向平台边缘跳楼自杀的行为,自己根本来不及作出任何反应。张亮的辩护律师当庭指出,对张亮犯罪行为的定性没有异议,但对于小海的跳楼身亡,张亮在主观上既非故意也无过失,不适用刑法对非法拘禁罪规定的加重情节条款。被告人王葆华当庭呈上自己书写的无罪辩护书,其辩护律师也为其不构成非法拘禁罪共同犯罪发表了辩护意见。
据悉,案发后在法庭调查阶段,小海的父亲提出了61万余元的民事赔偿请求。经法庭主持调解,小海父母将赔偿降至15万,而曹亮的父亲仅愿意赔偿3000元,张亮的姐姐表示尽力筹集几千元,王葆华愿意提供5000元的经济补偿金,最终调解失败。
案件回放
优秀高中生痴迷网络
小海曾是青海一所省级重点高中的优秀生。2005年初,就读高二年级的小海如同着了魔一般痴迷于网络,学习成绩一落千丈。2005年10月,小海的父母万般无奈下向学校申请休学,随后母亲请了长假在家照看小海。2006年9月小海复学后,用心良苦的父母又特意在小海就读的校园旁买了一套两居室居住,以便能随时随地全方位看管好孩子。
离家出走后异地身亡
2007年5月7日,父母亲带着小海外出游园消遣途中,小海偷偷拿走母亲包里的5000元现金和父亲的一块金表失踪了。6月2日晚,几近发疯的小海父母接到当地派出所打来的电话,被告知孩子在数百公里之外的甘肃定西出事了。小海父母连夜租车赶往定西,在定西市安定区公安干警陪同下前往太平间辨认尸体,从事医学教研工作的小海父亲,赫然发现孩子身上有多处击打伤痕和焦灼状的烫伤疤痕。
不堪忍受殴打跳楼身亡
警方侦查后发现,2007年5月27日,张亮在定西做东为远道而来的网友小海祝贺18岁生日,酒足饭饱后,张亮、小海等人到宾馆登记两间客房住宿。次日中午,张亮发现自己的170元现金及女友的一部手机不见了,便怀疑是小海所为,在此后的几天张亮一直寻找小海未果。6月2日下午3时许,张亮得知小海在一网吧出现的消息后,便伙同曹亮等人找到小海,将其带至定西火车站“八方宾馆”地下足浴城拳脚相向逼问现金、手机被盗之事,并要求小海给家里打电话索要赔款。遭到小海拒绝后,张亮、曹亮及该足浴城老板王葆华等人又将小海带到宾馆四楼楼顶平台继续殴打,不堪忍受殴打的小海后来从四楼楼顶跳下,被120送往医院急救途中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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