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4日电(记者安蓓罗沙)记者14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已于近日出台《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以规范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提高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使用效益。
《办法》将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明确,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来源包括: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全部余额;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中央财政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等。对于不按照规定筹集、安排使用和管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市县财政部门要配合同级廉租住房主管部门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动态监管机制,对于年度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的收入状况进行跟踪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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