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本报讯 11月12日省卫生厅下发通知,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全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必须全部开展 “死亡病例”网络直报。
通知要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中门诊及住院患者死亡后,应由诊治医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交由医疗机构指定科室的专业人员进行死因编码,并在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后7天内,完成死因编码及网络直报工作;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在每个工作日上网审核辖区内责任报告单位报出的死亡病例信息资料。
对有疑问的卡片必须及时向责任报告单位查询、核对,做到准确无误;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分别按月、按年对死亡病例报告进行动态分析,对在死亡报告数据分析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提请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
(沈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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