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为有效遏制药品价格虚高,解决群众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今年以来,稷山县纪委监委、纠风办把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药品购销使用中的不正之风作为工作重点,着力创新,大胆改革,以县人民医院为试点,积极探索“药品代管”制度,运行三个月来,药品价格明显降低,让利患者达20余万元,平均让利10%,医院运行整体平衡,患者获益,群众满意。
深入调研,积极探索药品价格虚高不下的原因 看病贵的主要原因是药品价格虚高和回扣之风盛行,近年来,稷山县也针对这一情况制定和采取了一系列的制度和措施,如县医院制定《临床用药管理规定》规范用药行为,规定临床科室药占比不得超过40%;对供药企业实行“首位淘汰制”,实行定期检查制度;药剂科坚持每月对用药情况进行检查,并严肃处理违规用药责任人。同时,县医院规定药品进院价格,在运城市集中招标的基础上让利患者10%等。然而这些措施对药品价格虚高虽有所遏制,却未真正找到病灶。从今年初开始,稷山县纠风办同志深入到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院、药材公司等单位进行调研,并走访群众百余人,发现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药品流通环节多,药品从出厂到患者手中,往往加价200%甚至更多,大部分利益被流通商获取,造成药价虚高,即使县医院让利10%给患者,但让利后的价格与院外药店零售价相比,仍然偏高。二是用药量过大,由于多家企业供药,互相竞争,供药企业通过给医生“回扣”增加销售量的行为屡禁不止。三是药品名称混乱,旧药换“马甲”价格悬殊较大,医生只考虑个人经济利益,开“回扣”药、多开药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四是监督不到位。受体制限制,医院集药品采购、销售、管理于一体,监督力度“先天不足”,药品经销企业与医院的利益关系难以切断。
改进体制,通过公开招标实行“药品代管” 根据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稷山县把源头治理措施确定在药品采购方式上,通过借鉴南京市“药房托管”的做法,以县人民医院为试点,实行“药品代管”新体制,借此降低药价,减轻病人负担。
今年一月份,稷山县监委、纠风办、卫生局、药监局、工商局、审计局、县医院等相关部门人员,成立“药品代管”招标领导组。经过多次讨论酝酿,制定了“药品代管”实施方案和招标文书,并在媒体上公布了招标公告。2月11日,在县医院举行了第一次招标会议,通过对报名参加竞标企业资质审查、交接标书并公开唱标,最后根据竞标企业在保证药品质量和让利群众的前提下,以给医院交纳药品收入比例高低,确定了两家企业为初选代管企业。县级党风监督员对招标进行了全程监督,对初选企业,县纠风办、县医院对其库存药品种类、公司规模、经营状况、供货渠道、企业信誉等进行了详细的调查了解。
2月13日,招标领导组举行了第二次招标会议,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会前一小时,临时聘请了七名业内人士担任评委。会上,两家企业代表就如何及时供货、如何保证药品质量、如何杜绝回扣、如何让利患者等方面进行了公开演讲,并分别接受评委的咨询,最后进行了公开投票,确定了一家医药企业为县医院“药品代管企业”,并正式签订代管意向书、质量保证协议书和药品购销廉政协议书。
两权分离,“药品代管”取得一举多赢的社会效果 “药品代管”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一家药品供应企业对医院药房实行“药品代管”,使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达到价格合理、患者受益、社会满意的目的,实现了一举多赢:
一是防腐。“药品代管”使药品采购权从医院分离出来,医院管理层、药剂科等有关人员不再插手采购药品,由药品供应企业自采自供,减少了购销环节,有利于预防药品购销中不正之风的产生,切断了供药企业与医务人员之间的“利益链”。同时,避免了企业间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效预防了商业贿赂行为,促进医德医风进一步好转。
二是惠民。“药品代管”实施方案中,将让利患者作为确定代管企业的前提条件。规定供药企业在《山西省药械集中竞价采购网目录》价格的基础上,单位药价在10元以内的药品降低5%,10元至20元的药品降低8%,20元以上的药品降低15%,使群众直接受益。据估算,让利后的价格比运城市招标价格降低了20%。同时,由于没有了“回扣”的利益驱动,医生用药更趋于合理,大处方现象明显减少。
三是利院。“药品代管”后使医院原来大量沉淀在药库中无法流动的资金得以利用,因库存而产生的药品损耗和过期问题也得到了解决,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医院药房的管理和经营成本。同时,还减轻了医院采购过程中的工作负担,使医院领导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医疗质量和医院管理上。
卢志峰 史俊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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