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输油管道盗油并导致仪长输油管线约100吨原油泄漏(本报曾报道),近日,被告人之一郭伟民以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被怀宁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63万余元。
郭伟民系河南省安阳市滑县人,自2006年年底开始,就与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孟某某(在逃)预谋盗取原油牟利。
一次偶然机会,郭伟民得知安庆市境内有原油输送管道,两人遂决定前往安庆来打孔偷油。今年5月13日凌晨1时许,郭伟民伙同其他4人在怀宁县三桥镇中联村月塘组的破塘山上“仪长334”界碑处,挖掘输油管道,由于操作失误,导致管道发生“管喷”,大量原油泄漏,几名犯罪嫌疑人见状仓皇逃离现场,导致约100吨原油泄漏。6月1日,郭伟民被怀宁警方抓获,而另外4名犯罪嫌疑人均在逃;7月6日,怀宁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对郭伟民进行了批捕。(钱续坤、陈星美、蒋六乔) (来源: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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