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宏)伴随沈阳出租车和驾驶员培训行业的迅猛发展,出租车中标租赁和驾驶员培训中的纠纷时有发生。11月13日,沈阳市工商局、交通局联合制定并首次推行《客运出租汽车中标凭证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合同示范文本》。
据介绍,沈阳现有出租车公司130余家,车辆1.7万辆;驾校70余家,每年培训驾驶员5万余人。目前,相关各企业使用自制的格式合同,存在许多问题。诸如标的不清、权利义务不明确、个别条款显失公平等。市工商局、交通局联合推出的两个“示范文本”,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明确了运输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消费者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