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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城市低保户王西宁(中)在银川兴庆区锦绣苑社区医疗救助点免费取药。2005年银川市开展中英合作社区卫生服务与贫困救助项目以来,已有超过4万城市低保户享受到医疗救助服务。据了解,该项目经费由银川市政府、英国政府UHPP项目援助以及国家民政部的大病救助资金共同承担。接受该项目医疗救助人员可享受每人每年60元的门诊医疗,免费接受家庭健康管理和糖尿病、高血压病的治疗,住院分娩、产后访视、母子保健等医疗救助服务。新华社记者李紫恒摄 | 中国全面推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困难群众"病有所医"
新华网重庆11月15日电
(记者朱薇)“小病托、大病抗”曾是许多中国困难群众的生活状态,他们难以公平享受到公共医疗服务的“阳光”。而如今,得益于的建立,今年已有760万困难群众实现了“病有所医”,确保困难群众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成为中国政府执政方略之一。
随着城乡低保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中国贫困家庭温饱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但困难群众看病难、看不起病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资料显示,应就诊而未就诊的居民中38%是困难群众,应住院而未住院的居民中70%是困难群众,有59%的低保家庭成员患大病、重病。大量城乡困难群众患病后因无力负担医疗费用而放弃治疗,或因就医看病而负债累累,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已经成为突出的民生问题。
为解决困难群众医疗难问题,从2003年底起,中国各地开始探索试点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今年42岁的重庆璧山县三星村村民刘国海十年前外出打工,在一次建筑事故中落下了腰椎损伤的疾病,不仅丧失了劳动能力,而且需要长期卧床治疗。高昂的医疗费使刘国海一家迅速陷入贫困窘境。
2006年春节,重庆璧山县乡镇民政办为刘国海申请了医疗救助,当民政工作人员李富超将第一笔1500元医疗救助金送到他家时,刘国海泪流不止,感激不尽。
中国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在15日于重庆召开的全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会上表示,目前,中国医疗救助制度在农村已实现“全覆盖”,86%的区县已建立起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全国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实现辖区内所有县(市、区)全部建制。
如今,中国城乡医疗救助改革逐步由“医后救助”向“医中救助”和“医前救助”转变,成为了许多可能“因病致贫”人家的及时雨。
北京、上海、浙江等地为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出现,在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的医疗救助之外,将城市低保边缘群体纳入了保障范围。
在救助程序方面,重庆、宁夏、湖北、湖南等地采取“医前救助”“简化程序”“降低救助门槛”“网上申请”等有效措施,使困难群众能简便快捷地享受到医疗救助。
此外,不少地方还大胆创新,宁夏、青海、上海、重庆等地通过发放医疗救助卡方便困难群众就近门诊。大连、银川等地在连锁药店建立“低保柜台”,对救助对象购药给予很大优惠,深受困难群众欢迎。
为确保医疗救助制度的顺利实施,各级政府从维护困难群众的生存发展权益出发,不断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2007年中国用于医疗救助的财政投入达71.2亿元,不含资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和资金,城乡医疗救助人次达到760万人。
刚刚闭幕的中共十七大从解决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在增进人民福祉上作出郑重承诺:“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重庆市社科院研究员孙元明认为,要实现十七大报告提出“”的目标,其中最难的要数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利。
目前,中国正在进行的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已正式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列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之一。
李立国表示,医疗救助工作虽取得明显成效,但离困难群众的期盼还有很大距离,政府定以更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扩大救助覆盖面、提高救助标准、加强制度衔接提高救助效益等方面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切实为困难群众享有基本医疗筑起最后一道坚强保障网。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这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高度,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在社会建设方面提出的目标和作出的承诺。
新华网北京8月2日电(记者周婷玉 王思海)到目前为止,中国已有1865个县(市区)启动了城市医疗救助试点,覆盖1440万城市贫困人口,试点县(市区)和贫困人群覆盖率分别达到65.16%和64.26%。
新华网北京10月18日电(记者董峻、孟娜、顾瑞珍)十七大代表、卫生部副部长高强18日晚表示,中国目前正在推进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政府筹措的资金主要通过预算安排,不需要动用外汇储备。
政府解决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即将步入试点阶段。为制订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性文件,6月下旬至7月5日,国务院分别在江西、江苏和甘肃召开东、中、西部三个座谈会,听取各省区市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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