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高雄“市长”选举官司今日判决,据警方所掌握情报显示,陈菊在二审获胜的机会很大;黄俊英则表示,到目前为止,律师团找不出二审将推翻一审判决的理由。2006年12月10日,高雄市选委会宣布陈菊险胜;12月11日,黄俊英阵营申请重新验票;12月14日,国民党提出“无效”诉讼。[点击进入专题] |
传陈菊获胜机会大
■高雄“市长”选举案
赌盘看衰陈菊,蓝营自觉胜券在握
新快报讯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高雄“市长”选举官司今日判决,陈菊昨日表示,如果选举官司胜诉,她将告诉市民选举已经结束,她与团队都会更认真、加速推动市政,好的政绩就是给“市长”最好的交代。据称,警方所掌握情报显示,陈菊在二审获胜的机会很大;黄俊英则表示,到目前为止,律师团找不出二审将推翻一审判决的理由。
高雄市“议会”昨日上午的“议程”是“市政”总质询,陈菊是在答复民进党市“议员”康裕成有关16日“市长”选举官司如果判决胜诉之后、“市长”最想做的第一件事为何时做上述响应的。
国民党“市长”参选人黄俊英昨日上午出席党部活动,一进门就有支持者就大喊“黄市长”,看得出来黄俊英阵营对即将宣判的高雄“市长”选举官司,似乎胜券在握,认为二审法官应该会维持原判。
据悉,目前台湾赌盘还是看好陈菊会输,赌陈菊输的赔率为1比1.2,赌陈菊赢的为1比3.5。
不过,由于最新的小道消息传是这场官司会出现大翻盘的结果,因此押陈菊赢的人或许有发财的机会了。新快报
延伸阅读:高雄市长官司判决的可能结果
判决结果
——陈菊当选有效:陈菊续任高雄市长。
——陈菊当选无效:
1、办理补选。陈菊解除市长职务,中选会须在3个月内完成补选。
2、陈菊能否参选?若陈菊仍被认定违反选罢法103条第1项第2款,不能参选,反之,则可参选。
判决结果
——市长选举有效:陈菊续任高雄市长。
——市长选举无效:
1、局部重新投票。若局部选举无效,被判无效的投开票所选区,以原候选人重行投票。
2、全面重新投票。若全面选举无效,则重行选举,重办候选人登记及全面重新投票。
( 千寻虹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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