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15日讯记者姚芃北京市工商局14日发布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测结果。据悉,这是执法机关在流通领域对我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自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的首次检查,结果表明,该办法的落实亟待加强。
北京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如今社会,电子信息产品几乎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鉴于电子产品中的重金属等有害物质会严重污染空气、土壤、水质,不会自然分解,对环境造成巨大危害。因此各国纷纷出台了相关的绿色环保法令法规来控制有毒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我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于2006年2月28日颁布,2007年3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
本次监测发现主要有四大问题。一是不按办法要求的环保标识项目标明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名称和含量、环保使用期限、可否回收利用及包装物材料名称。二是产品中部分零部件的重金属铅(Pb)超标。这些超标的电子电器产品废弃后会对环境和人体都造成极大的污染和危害。三是阻燃剂多溴联苯醚(PBDB)超标。如果超标的产品在废弃过程中回收不当,不完全燃烧的情况下会产生大量的剧毒气体,严重污染环境。四是重金属六价铬(Cr6+)超标。这些六价铬在环境中不会自然分解,在人体和环境中积累,危害极大,也是导致癌症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