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16日电(记者魏武)从副省长、副主席、副市(州、盟、区)长到省市级法院副院长和检察院副检察长,从高校、人民团体、科研院所和国企领导到科技部部长、卫生部部长……在中国各级国家政权组织中,到处可以看到的身影。
解读政党制度
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底,,他们对分管的工作享有行政管理的指挥权、处理问题的决定权和人事任免的建议权。
“中共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培养选拔非中共干部工作,明确指出要充分发挥非中共干部的作用,保证非中共领导干部对其分管的工作享有行政管理的指挥权、处理问题的决定权和人事任免的建议权。”中央统战部新闻发言人庄聪生说。
“非中共干部在各自领导岗位上有职有权有责,承担了许多重要工作,贡献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庄聪生说。
为保证非中共干部有职有权,中共中央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2005年和2006年,中共中央相继颁发了两个5号文件,对新形势下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进一步履行职能,拓展了广阔空间。
中国政府15日发表的《》白皮书说,截至2006年底,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务院部委办、直属局担任领导职务副职18人;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有副省长、副主席、副市长24人;全国397个市(州、盟、区)人民政府中有356人担任副市(州、盟、区)长;有35人担任省级法院副院长和检察院副检察长,有141人担任地市级法院副院长和检察院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