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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16日讯(记者刘宇)今天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在并召开主任会议,决定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12月10日在太原举行,并通过了建议议程。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纪馨芳主持会议。
会议通过的建议议程为: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同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山西省2007年省本级财政超收安排支出方向》的议案;审议《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山西省汾河中上游流域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和《山西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草案)》;审议和批准《太原市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太原市社会保险管理条例》《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太原市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和《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工作条例》;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06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报告、关于“十一五”环保目标落实和蓝天碧水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和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省人大内司委关于《山西省司法鉴定条例》和《山西省职工权益保障条例》执法调研情况的书面报告,省林业厅和省卫生厅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省人大财经委关于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审议结果的书面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关于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省政府、省高院和省检察院关于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人事任免及其他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薛军、杨安和、王昕、姚新章、张铭、赵劲夫、李玉臻等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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