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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1月16日电(记者赵晓辉陶俊洁)随着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16日上午宣告成立,经历重大改革之后的中国证券执法体制初步形成。新的体制不仅实现了证券执法的集中高效管理,而且稽查力量将翻番。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改革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设立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二是合并稽查一局、二局为稽查局,即首席稽查办公室,这一机构已经开始运行;三是设立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核定编制170名;四是增加证监会派出机构稽查力量110名。
这次改革完成后,证监会稽查人员将达到600人,比原来的人数增加一倍。有关案件的调查将分为非正式调查和正式调查两个阶段,与国际惯例一致。稽查局内设立案处,负责接收有关举报信息,进行即时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是否立案。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称,这次改革的重点,一是从制度上确定了证监会几年来推行的“查、审分离”模式,形成了调查与处罚权力的相互制约机制,提高了执法的专业、效率和公正水平;二是建立集中统一指挥的稽查体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整体作战效能;三是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增强了稽查力量。
目前,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正在积极组织改革方案的具体落实,各项调整有序进行,人员和业务平稳过渡,内部整合已初步完成,稽查总队的首批人选正陆续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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