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县响水街村一农户家门口,记者看到非常醒目的几个红色大字“法治宣传中心户”,一问才得知,这是响水街村“法治宣传中心户”户主陈德春家。
陈德春家客厅内挂满了各种规章制度、学习计划、学习名册、考核办法。
旁边数百本法律书籍被翻得有点泛黄,整整齐齐地放在书柜里。几个村民正围在电视旁边观看《法在身边》的普法光碟,一边看还在一边议论。
背景涉法问题渐多,土办法难解矛盾纠纷
“以前我们对法律一无所知,有很多人都吃了不懂法的亏。现在只要不是农忙季节,村民都会到这里来学习法律知识和观看普法光碟,这对我们太重要了,现在我已学了土地管理法、婚姻法、森林法等和我们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一村民骄傲地说。
马龙县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农业县,全县有总人口19.7万,其中农村人口近80%。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涉法涉诉问题逐渐增多,农民对法律知识的需求日益增长,再加之农村普法无固定场所、人员难集中、普法教材与教员难配备、经费难保障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普法工作一直以来成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难点和薄弱环节。一些村民不学法,不知法、不守法,更不知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的干部群众用老观念、土办法来解决矛盾纠纷,往往造成矛盾激化,影响了社会稳定。这一切,自从2005年马龙县开展创办农村“法治宣传中心户”活动后,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对策建“法治宣传中心户”,普法有人做有人管
陈德春是该村的小组长,在全村都颇有影响力。“我们村连续三年无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发生,调解矛盾纠纷成功率达100%,这些成绩都取决于成立了法治宣传中心户。”陈德春自豪地说。
曲靖市司法局局长秦福生介绍说,马龙县创办农村“法治宣传中心户”的做法是,从每个村小组挑选出一至二户威信高、群众信任、法律意识强、房屋宽敞、有公益心的农户作为“法治宣传中心户”户主,县司法局为中心户统一制作了“法治宣传中心户”牌匾、配备了书柜,还为中心户捐赠《云南司法》、《人民调解》及农村适用法律法规书籍,配备了《举案说法》、《法在身边》等普法光碟。根据县情及农村实际,将指导员、宣传员、调解员、联络员、监督员五员,确定为“中心户”专兼职工作人员,使农村普法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五员”当中,形成有人做事,有人理事,有人管事的工作格局。
效果村民遇事行为不再过激,维权先用法律
“以前,我们这里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经济条件比较差,偷盗、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十分猖獗,连煮在锅里的猪头都会被人偷走,由于社会治安形势差,被群众称为"乱头村委会"。自从开展"法治宣传中心户"活动以来,大家都争先恐后地学习法律知识,现在"乱头村"不再乱了。”乱头村一位村民对记者说。
2005年马龙县一例“切菜机切除手指索赔案”进一步反映出村民依法维权意识的提高。2005年10月,王家庄镇新屯村妇女金某购买了一台打猪菜用的切菜机,同年12月金某在切猪草时,手指被切菜机切掉三根。事件发生后,金某及家人并没有采取过激手段也没有自认倒霉,先是到“法治宣传中心户”家中翻阅了相关的书籍,后到县司法局具体咨询维权途径。在此基础上,金某家人找到生产商和经销商进行索赔,经过协商,切菜机生产商赔偿金某医疗费、伤残补助费等费用20000元。
在如此偏僻的村庄,村民遇到纠纷并没有采取上访、闹事等过激行为,而是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可以看出“法治宣传中心户”活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真正成为当地农民的“保护神”。
拓展一“中心”变成五中心,普法之外兼调矛盾
据马龙县司法局局长李鸿英介绍,“法治宣传中心户”成立以来,通过不断摸索和总结,已逐渐成为农村的“五个中心”即法治宣传中心、矛盾调处中心、民情收集中心、多元教育中心、依法维权中心,在有条件的村级设立了规范的“调解室”,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中心户活动开展以来已为群众解决各类纠纷1060余起,极大地方便了群众,成为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的一线阵地。“法治宣传中心户”除了宣传法律外,还将党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及农业科技知识作为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引导农民学法律、学政策、学科技,全面提高群众各方面的素质,使农村普法工作有“落脚点”和“着力点”,让老百姓切切实实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
储皖中 王晓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