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在改革开放上要有新突破,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形成全方位、宽领域、高层次的开放格局,努力走出内陆省份对外开放的路子,是省委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提出的新要求。
落实这一新要求,推进对外扩大开放,需要对利用外资政策进行战略调整。
一、在扩大开放的进程中,总的来说,山西对外商投资提供的优惠政策和优惠水平,同我国中部大多数地区相比,是比较高的。但随着利用外商投资的不断深入,外资优惠政策带来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更重要的是,从近年来国际资本流动的新趋势看,廉价的劳动力和自然资源以及各种外资优惠政策,已经不能跟优良的投资环境相抗衡。投资者往往更愿意把资金投向虽没有明显的优惠政策但具有很高的政策法律透明度并获得公平待遇的地区。因此,山西外资政策以取消和降低优惠为核心的调整,不仅是解决由优惠政策引发的各种现实问题的迫切需要,也是适应国际资本流动新特征的必然选择。
对外商投资优惠政策的调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从政策调整的基本内容看,调整主要表现为逐步降低优惠政策的优惠程度,直至最终取消优惠政策。实际的政策调整中,可以针对不同情况,通过两种方式达到这一目的。一是降低外资优惠政策的“绝对优惠水平”,如降低对外商企业的各种税收优惠,并使其逐步与内资企业的税收水平靠拢,最终实现无内外资企业差别的统一的税制;二是降低对外商投资的“相对优惠水平”,如逐步扩大内资企业的进出口贸易和外汇管理方面的各种权利和自主空间,使其逐步享有与外资企业完全相同的政策,从而相对地降低对外商投资的优惠水平。
其次,从外资政策立法的模式看,外资优惠政策的调整表现为从“特定国民待遇”向“泛提的国民待遇”或者“全国的国民待遇标准”调整。“特定国民待遇”政策只采用列举方式规定实行国民待遇的范围、领域和环节,非列举的范围、领域或环节则不享受国民待遇,在政策和有关立法当中不笼统全面地承诺;“泛提的国民待遇”标准恰恰相反,“它通过列举的方式标明国民待遇外,对非列举的领域、范围和环节则一概施行国民待遇”。就目前而言,特定国民待遇标准具有很强的透明度和可塑性,可以很容易地根据实际的需要,追加或修改有关条款,对外资政策进行调整,因而也具有明显的过渡性。随着山西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利用外商投资条件的相应变化,可以肯定,外资政策立法模式从“特定国民待遇标志”向“全国的国民待遇标志”的转化是一个必然的选择。
再次,是优惠政策的结构调整,即将优惠政策与产业政策和地区发展政策联系起来,并逐步用后者取代前者。山西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问题多年来一直十分突出。从各行业的发展情况看,山西既有处于国内领先地位的行业,还有处于国内中等水平的行业。由于不同行业发展的基础条件和发展能力不同,对外来资本和技术的需求,尤其是对外商投资的吸收能力,都有很大的差距。如果忽略这些差别,实行无行业差别的外商投资政策,难免会使外商投资在利益驱动下,过于集中于发展前景较好、发展条件比较优越、利润水平比较高的行业,而回避发展条件较差、但急需发展的行业,从而进一步加大山西产业发展的不平衡性。
二、在开放的同时,不断提高对外商投资的管理水平,是山西外资政策调整的另一个重要方面。这方面管理的具体内容有: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转移利润的管理;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后期的管理的监督;加强环境保护意识;保护合资企业工人合法权益等。
提高山西国际竞争力,是我们利用外商投资的根本目的。但就某一时期而言,国际竞争力的高低又是我们利用外商投资的前提,这直接决定了我们面对外商投资时的谈判地位和利用外商投资的收益水平,甚至决定了利用外商投资的成败。一般而言,国际竞争力是由资源条件、市场条件和技术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共同决定的。对山西来说,提高国际竞争力和面对外商投资时的谈判地位的努力,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不断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应进一步加强山西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加快改善山西投资的“软环境”,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建立健全外商服务系统,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
二是推动技术消化、创新和开发能力的提高。毫无疑问,自身的以技术消化和吸收能力以及技术创新和开发能力为核心的技术水平,是决定利用外商投资的收益水平、制约企业竞争实力的重要因素。在这方面的追求,也是山西经济发展政策的重要方面。政府在对重点科研项目研究给予大力支持的同时,更应该采取各种措施,对企业的技术进步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倾斜,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甚至可以通过行政手段,强制性地将分散于各企业的技术力量组织集中起来,围绕制约山西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问题进行集中“攻关”作业。
三是加强利用外商投资工作的管理,协调好政府、地方和企业各方之间的相互关系。在当前的情况下,内部“团结一致”“共同对外”是格外重要的,这是提高山西面对外商投资的竞争地位、提高利用外商投资收益水平的重要方面。
康晓剑
(作者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读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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