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强化监督意识,是加强党内监督的前提。 加强监督,必须树立正确的监督和被监督的意识。通过加强权力观教育,使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真正明白,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受到人民的监督。在党内,无论职务高低,都要接受监督,职位越高,越需要监督。个别领导干部不愿接受别人的监督,对监督有畏难情绪,甚至从心里不敢接受监督。一些“高官”的落马表明,正是因为其忽视监督甚至拒绝监督,在关键时刻逃避监督,最后导致堕落,付出惨重的代价。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成长,包含了组织的培养和人民群众的实践。监督不力是对领导干部的成长不负责;严格监督才是对领导干部真正的爱护。
二、完善监督制度,是加强党内监督的关键。 建立健全制度规定,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从严规范从政行为,这是防范腐败的根本所在。要大力推进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制度;推进政务、厂务、村务公开。进一步健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民主生活会、巡视和派驻、重大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增强其科学性和有效性。要把工作重心放到制度的健全上,放到制度的落实上,放到长期坚持上。对已制定和出台的制度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发挥其应有的约束和规范作用。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逐步建立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
三、创新监督体制,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保证。 在目前党内监督的实践中,党内监督工作也确实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上对下的监督有权威,但因地域差异,监督不到位,监督具有局限性;同级监督较便利,却因处于被领导地位,缺乏监督权威,监督难以到位,监督力度上不去。因此,要坚持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形成有效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健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完善巡视制度,使监督力量下移,监督关口前移,使监督更直接、更具体、更有效。
成志斌
(作者为中共岚县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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