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丈夫拿着妻子电子邮箱里的情书告到法院,称妻子红杏出墙要求离婚。妻子却称情书另有出处,并非她所写。渝中区法院没有采信这份证据,认为双方目前的纠纷尚未达到夫妻感情破裂,遂在日前判决不准离婚。
今年是孔先生和梁女士婚后七年之痒的年头。
9月初,孔先生把梁女士告上法庭。孔先生说,妻子从半年前开始与其他男人关系不正常。双方经常趁他工作不在家时打电话谈情说爱,还用电子邮件发送情书。他与妻子的矛盾由吵架升级到打架。在双方大打出手后,妻子给他做了书面保证,保证书中承认确有不轨举动,并表示今后忠于夫妻感情。可后来两人还是矛盾不断,最终发展到摔电脑、摔手机。
孔先生向法庭提交了妻子电子邮箱内保存的电子情书,以及妻子当初写下的保证书,期望法官支持离婚。
但梁女士称,她根本就没有外遇,丈夫提供的电子情书并不是她本人所写。丈夫知道她电子邮箱的密码,不排除是被丈夫“栽赃”。对于那份保证书,她承认是她所写,但当时是遭遇了丈夫的家庭暴力,同时是在丈夫以“不写就离婚”的威胁之下才写的。保证书内容根本不是她的真实意思表示,当时写的目的就是为了保全这个家庭,让孩子有个完整的家。她认为,他们夫妻感情基础牢固,而且现在孩子尚小,她希望尽自己一切努力来改善夫妻关系。
最后,法院未采信电子情书证据,法院认为,是孔先生对妻子的怀疑导致矛盾升级。从双方的婚姻基础和感情来看,目前尚不至感情破裂的地步。孔先生应该予以谅解,并看在年幼的孩子身上,打消离婚念头。梁女士当庭表示愿意改正自己的不足,与丈夫多沟通。(记者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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