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修法 废除“台湾省选举委员会”
“台湾省级机关”只剩“台湾省政府”和“台湾省谘议会”
台海网11月19日讯 岛内“精省”后,以台湾省为名的政府机关已所剩无几,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近日修法,“台湾省选举委员会”失去设立的法源,这次“立法委员”选举已不再扮演独立选务机关角色,并将并入“中央选举委员会”而走入历史。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公职人员选罢法七日修正前,“台湾省选委会”具有法定地位,是极少数“精省”后仍保有“台湾省”名称的政府机关。同时在选举中,也扮演独立选务机关的角色,主管县市长、县市议员选举罢免事务,而且主办“立法委员”选举中有关原住民选区的候选人登记与号次抽签工作。
公职人员选罢法经“立法院”三读修正后,完全删除“省选委会”的地位与法源,未来已不再有“省选委会”的层级与组织,“台湾省选委会”的人员与业务都将并入中选会,并与其他省级机关一样走入历史。
受到选罢法修正影响,“台湾省选委会”在这次“立委”选举中,已不再扮演独立选务机关,原住民候选人登记与号次抽签工作改由中选会办理,省选委会只扮演中选会的分身,接受指挥与依据指示办理选务工作。
“省选委会”废除后,“台湾省级机关”将只剩“宪法”保障的“台湾省政府”及“台湾省谘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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