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死后停放在殡仪馆,等到家属准备开追悼会时却发现尸体已经莫名其妙被火化了,遗体道别仪式没有了主角是谁的错?面对死者家属的追问,殡仪馆却说自己没有责任。这件蹊跷事儿发生在泰州市殡仪馆。
昨天,泰州市高港区口岸街道徐桥村村民李圣华向记者道出了整件事情的经过。
他说,妻子朱纪云是7月30日去世的,当时尸体在离家不远的河塘里被发现。由于妻子娘家人怀疑朱纪云是非正常死亡,报警后口岸派出所和高港分局刑警大队等有关人员都到了现场。尸体由法医进行解剖时,他们家属都在现场。当天晚上尸体被送到了泰州市殡仪馆进行冷冻保存,高港公安分局还向死者家属出具了书面材料。8月21日,泰州市公安局高港分局给李圣华出具了尸检报告,排除他人直接加害性暴力致死和常见农药中毒死亡的嫌疑。
11月9日,当李圣华等亲属一行来到泰州市殡仪馆,准备按照当地风俗给死者穿衣服作遗体告别仪式时,殡仪馆一位吴姓工作人员让他们准备270元穿衣服的费用第二天再来。10日,当李圣华一行再次来到殡仪馆时,被告知尸体已经在9月27日火化。殡仪馆的解释是,他们接到了高港分局创业园派出所的传真才安排火化的。李圣华说,为此他们找了殡仪馆多次,至今没有得到任何新的说法。
泰州市殡仪馆吴姓工作人员昨天向记者介绍说,7月30日,朱纪云是作为无名尸体被收下的,他们也是直到11月9日才知道死者的姓名。由于死者的登记簿上没有任何联系方式,只有一个地点是田河,于是他们按照无名尸体留存一个月后“催化”的要求给创业园派出所打了电话,前后总共打了6次。9月26日,创业园派出所给他们发了传真,说7月30日发现的无名女尸同意火化,于是他们就安排了火化。直到家属找到殡仪馆以后,他们才知道尸体火化错了。此外,殡仪馆的曹书记一再申明他们是按程序办事,责任不在他们。吴姓工作人员同时称,当天尸体送来时已经是下班时间,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当记者提出看一下死者的登记记录簿时,该工作人员称管理档案的工作人员“不在殡仪馆”。
创业园派出所的魏玉云指导员说,传真确实是他们派出所发过去的,他们同意火化的是另外一具女尸,是殡仪馆的人员搞错了。据介绍,创业园派出所在7月30日接到群众报警,说在宁通公路边上发现一女性,可能已经死亡,处警后发现该女性是个精神病患者,当时没有死,他们就把无名女性交给了当地民政部门。8月8日再次接到报警时确认其已经死亡,就将其送到了泰州市殡仪馆,并按规定出具了相关的手续。
魏指导员说,向殡仪馆送死者的时候,出具手续是必须的环节,“否则谁都向殡仪馆随便送尸体,岂不乱套了”。此外,魏玉云还说,田河是属于口岸派出所辖区的,与他们创业园派出所没有任何关系,殡仪馆的说法根本不成立。
对于此事的处理情况,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记者 张忠 通讯员 贾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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