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狗妈妈”致4只“狗宝宝”饿死 狗主人状告车主索赔1.2万
“5条狗命”案一审判决
本报讯(记者郝冬白)“狗妈妈”被车撞死,继而导致4条正在吃奶的“狗宝宝”被饿死,这场狗主人状告车主人的索赔官司日前终于有了结果。
车主任先生的一次失误,断送了一只德国雪纳瑞母犬的性命,为此,狗主人高先生以任先生撞死母犬并导致4只正在吃奶的“狗宝宝”被饿死为由,向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5条狗的损失共计1.2万。法院认为,高先生在饲养狗期间,没有尽到看管义务,所以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法院遂判决任先生赔偿高先生母犬损失费2800元。对于高先生主张的4只“狗宝宝”被饿死造成7000元损失的赔偿请求,法院没有支持,理由是对于这部分损失张先生没有相关的证据。宣判后,车主人不服,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雪纳瑞母犬被撞身亡
2007年1月,市民高先生养的一只德国雪纳瑞母犬喜产4只狗宝宝。但是在1月6日,这只“狗妈妈”在傍晚陪主人散步的时候,不幸被一辆驶过的车撞上,导致“狗妈妈”当场死亡。雪纳瑞母犬被撞死,留下了4只嗷嗷待哺的“狗宝宝”,为了保住这4个小家伙,高先生买来奶粉喂养。但是,失去“狗妈妈”的4只“狗宝宝”还是在不到1个月的时间里相继死亡了。
此后,高先生多次找开车撞死狗的任先生协商赔偿问题,但一直未果。后高先生将任先生起诉到七里河区人民法院,而且还对4只“狗宝宝”的死亡进行了索赔要求,理由是“狗妈妈”的死亡和4只“狗宝宝”死亡之间存在必要的因果关系。
狗主人索赔1.2万元
该案在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庭,车主任先生认为,当时他开车进了小区,高先生的狗跑到他车前,狗死后高先生就认为是他的车撞死的。但是他检查车辆发现,车上并没有发现任何撞击的血迹。而且高先生家养的狗未办理相关手续,未尽到看护义务,这说明高先生在主观上存在明显过错,所以只能自己承担责任。
对于这个解释,高先生并不认可。高先生提出的赔偿要求高达1.2万元,高先生认为,“狗妈妈”本身的价值是5000元,其余7000元则主要是死亡的4只“狗宝宝”的市场价值。
本报记者 郝冬白
<兰州晨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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