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谭亦芳 实习生/邓文燕 通讯员/蓝岚)记者昨日从广州市物价局获悉,非公交出租车辆车用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已于日前涨至4.05元/升,比上月的3.68元/升又贵了0.37元,公交出租车辆车用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已经在13日上调至3.64元/升,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对供气、公交以及出租车企业的供气补贴。
据介绍,液化石油气价格受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影响较大,由于近期国际液化石油气价格持续高位运行,造成经营企业进货成本上涨,为保证车用液化石油气正常供应,物价部门已于10月份将非公交出租车车用液化气零售价上调至3.68元/升,公交车、出租车用气价格保持不变,此前广州市所有车用液化气的零售价格均为3.16元/升。
日前,物价部门经研究,同意对非公交出租车辆销售的车用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再次上调,调价后,非公交出租车辆车用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涨了0.37元/升,达到4.05元/升。公交出租车辆车用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已经在13日上调至3.64元/升。物价部门有关负责人透露,即使是这样,供气企业仍是亏本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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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交出租车辆用气零售价上涨,公交的士气价不变。 符超军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