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亦嵘
昆山的老百姓说,昆山没有“黑社会”,却有“打黑队”;昆山的警察说,有了“黑恶势力”再建“打黑队”就被动了,不如打早打小,把那些可能发展成黑恶势力的犯罪团伙消灭在萌芽中。
“打黑队”是老百姓的叫法,正式的名称是有组织犯罪侦查队。
近日,记者走进江苏省昆山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聆听大队长刘伟讲述这支队伍从无到有、打击犯罪的历程。
打早:团伙械斗引出“打黑队” 昆山市地处苏南经济发达地区,流动人口多,娱乐场所多,物流繁荣,市场遍布。五六年前,就出现过不少以省域地缘结伙的小帮派,东北帮、山东帮、安徽帮、苏北帮,这些小帮派形成团伙,以娱乐场所和各类市场为依托,强行向业主推销酒水、茶叶等消费品,向业主征收保护费,或相互为利益争斗,引发了不少治安和刑事案件。
2003年6月4日,昆山市面上发生了两起团伙械斗砍断当事人手脚的案件。案件的发生引起了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在组织专案组侦破案件的同时,也深入分析了当时昆山的治安形势。
经济的高速发展刺激了娱乐场所、物流行业和各类市场的全面发展,而这些领域又是易滋生黑恶势力的地方;流动人口多,其中素质低、缺乏劳动技能,无法正常就业又贪图享乐的人为黑恶势力的滋长提供了温床;经济转型期,某些业主处理矛盾的极端方式,也给黑恶势力的存在提供了发展的空间。比如,当时有些业主受到不法侵害时,不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采取同样激烈的手段报复,要报复就要有报复的势力,就要养打手,打打杀杀成了解决纠纷的手段。在这种形势下,公安机关还没有一支专门的力量集中打击涉黑、非法持有枪支、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强迫交易等类型的犯罪,如果不将这些违法犯罪势力遏制,任其发展,社会治安将会失控。
为此,2003年11月,昆山市公安局成立了专门的打黑队伍,最初为中队建制,隶属于刑警大队,2006年6月单列为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
打小:治安案件带出大问题 在侦破“6·4案件”的同时,专案组梳理出十几个犯罪团伙,涉及几十个各类案件,至2004年案件全部破获,犯罪团伙全部被打掉。
此后,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扩大战果,不给犯罪团伙反弹的机会,他们通过从派出所调解过的治安案件入手发现线索,乘胜追击,对犯罪嫌疑人坚决打击。有一次,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民警在梳理某派出所调解的一起殴打他人案件时,发现这起案件表面上是同一伙人在一起吃饭时发生了打斗,派出所认为他们是一起的,便进行了调解。可是,通过对被打人的调查,民警发现斗殴是因为被害人不服犯罪嫌疑人的敲诈引起的,遂询问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对敲诈事实供认不讳,最终受到法律的惩处。
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还从派出所办理的案件和派出所上报市局的信息线索中,发现有可能发展成黑恶势力的犯罪团伙,与派出所联手打击。今年9月,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对各派出所上报的线索信息进行梳理时发现,8月28日晚,城中派出所在A8KTV内处理过两名自称潘某和潘某某的男人,二人酒后砸坏了玻璃杯、茶几等物品,但因涉案价值不大,只对他们进行了批评教育,未做处罚。通过涉黑采集系统对二人身份进行核对,发现二人可能是6月发生在长江派出所辖区百老汇KTV内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经组织被害人辨认,认定“二潘”确系这起故意伤害案的在逃人员。
经对“二潘”审查,两人对在百老汇KTV内故意伤害他人,造成轻伤的事实供认不讳,警方遂将二人刑事拘留。
刘伟说,打早打小,就是发现有可能形成黑恶势力的苗头,坚决掐断,不给他们发展的机会。经过打击,目前昆山的娱乐场所、各类市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收保护费的现象没有了,街头巷尾的聚众斗殴也杜绝了。以前那些帮派也被打散了,老百姓安全感增强了。
反黑:长效机制防坐大 为了巩固“打早打小”的成果,防止黑恶势力坐大成势,昆山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建立了预防黑恶势力滋生的长效机制。
他们首先加强对娱乐场所、各类市场业主的正面教育,教育他们要积极与公安机关配合协作,遇事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受到侵害时,不能采取极端方式,可以及时报警,由警方查处。
对某些娱乐场所雇用的“黑保安”,警方则坚决取缔,同时派驻正规保安,安装监控探头,发现苗头,警方能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处理。目前,全市娱乐场所的保安派驻率和监控安装率均达到100%。
强化对易发现和发生黑恶势力犯罪领域的阵地控制,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牢牢把握主动权。去年以来,通过对工作阵地的有效控制,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获取了二十余起案件线索,并根据这些线索破案二十余起,其中有一起伤害致死案,帮助上海警方抓获了一名重案在逃犯罪嫌疑人。
他们还积极对刑释解教人员实施帮教跟踪管理,使他们不再重新犯罪。该大队明确一个中队专门负责这项工作,建立跟踪管理台账,与派出所、街道居委会密切配合,关注涉黑涉恶刑释解教人员的生活和工作情况,经常上门了解关心他们的生活,教育引导他们做正事、走正路。几年来,该大队打击处理的刑释解教人员绝大部分没有重新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