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 炯绘
本报苏州11月20日电(记者杨晴初)这几天,苏州市审计局正对市属一个县级市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进行例行全面审计。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审计聘请了3名环保专家参与,引人注目地在报告“本级财政收支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一栏中,增加了以往经济责任审计所没有的第七部分——“环境效益审计”。
这份审计报告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中肯地对这位主要领导在环保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建议。报告用较大篇幅指出,该领导任职期间,环保方面存在部分企业环评日期晚于企业开业日期、二氧化硫许可排污量超过目标排污量等主要问题。
报告将送交苏州市委和组织部门,以进一步引导干部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
苏州在国内率先尝试的这种“环境效益审计”,在关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将区域环保投入与绩效情况作为地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以环保“审计”来促使领导干部确立环保优先责任感。有关人士认为:此举不但为苏南地区实行最严格的环保制度创新了内容,也为十七大报告所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进行了有益尝试。
据苏州市审计局有关人士介绍,环保审计重点关注四方面内容:一是经济指标与环境质量指标的对比分析,包括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集中饮用水源水质、地表水环境质量、城市声环境质量是否达到相关标准。二是环境法规执行情况,包括区域环境政策、制度的完整性、健全性以及有效性,环境法规的执行情况。三是环境治理、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的资金保障程度,治理环境投资占GDP的比重,分析区域环境投入达标程度。四是环保资金的使用情况,包括环保专项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管理情况,环保资金资助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审批程序是否合规以及已完工项目效益性等。
将环境效益纳入地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以往的环保审计有何不同?苏州市审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以前进行环保审计,注重的是对具体某个环保项目或环保专项资金进行专门审计,但之后的审计结果运用却是悬而不决的"老大难"。谁最应该对环境保护负责?当然是地方主要领导。因此,这次我们首次尝试将环保效益评价纳入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以增强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环保意识。”
为了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苏州市审计局还积极进行资源整合,根据环境保护审计特点,加强与环境、财政等相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取得多方支持,获取有效信息,拓展审计思路。并从环境部门聘请环境监察、污染控制与治理等方面的专家,借助专家力量,在对一些地方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中,结合开展环保政策执行和投放绩效审计调查,确保环保审计的深度和质量。
让领导利益和环境保护息息相关(当事者说)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生态环境状况越来越为大众所关注,环境保护问题也越来越为各级政府重视。但事实上,在实行过程中,还是阻力重重,甚至可以说是步履维艰,主要阻力还是来自利益冲突,因为环境保护注重的是长期利益、全面利益,往往与“重审批轻规划”的部门利益和“短平快出业绩”的地方利益相冲突。
我们推出“环境效益审计”,就是要明确责任,让环境也成为与领导干部息息相关的利益,从而达到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要“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的要求。
苏州市审计局局长陶孙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