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误入工地玩耍溺水身亡 家长起诉住总获赔13万
本报讯(记者刘杰)8岁男童小涛(化名)与小朋友们玩耍时误入住总一工地内,不幸溺亡在里面一水坑中,小涛家长随后起诉住总索赔19万元。近日,经朝阳法院调解,小涛家长获赔13万余元。
小涛家住朝阳区十八里店乡。2007年8月3日下午,小涛和邻居小朋友们一起出门玩耍。晚上邻居小孩都回家后,小涛却一直未回。小涛的父亲刘先生到处寻找,到了晚上8点左右,在翠城小区三期工程工地南侧,一个深约2米的水坑里发现了小涛的尸体。
“当时我和妻子都吓傻了,儿子竟然溺死在工地的水坑里。”刘先生说,正是由于这个工地并没有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也没有安装防护栏,才导致孩子们能够顺利进入里面玩耍而造成悲剧。
该工地是北京住总集团第一和第三开发建设公司的工程,施工方挖出的地基因蓄积雨水形成一个水坑。
刘先生此后将住总第一开发建设公司等单位诉至朝阳法院,要求对方赔偿19万余元。
住总第一开发建设公司代理人称,该水坑在施工现场围墙之内,外人不得进入施工场地,因此未设警示标志。小涛溺亡时年仅8岁,是由于其父母监护不当造成孩子离家走入工地的。“是家长没有尽到责任,因此小涛死因主要在于家长。”
法官征得双方同意后进行了调解。最后,小涛父母承认自己确实没尽到监护责任,住总第一开发建设公司也同意此事需承担主要责任。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住总第一开发建设公司赔偿刘先生1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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