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前夕,国家卫生部代表将“国家卫生城市”的金字牌匾授予宝鸡市委书记吴登昌和市长姚引良。近年来,宝鸡市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作为执政为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取得了可喜成绩,成为陕西省第一个国家卫生城市。
陕西省副省长、省爱卫会主任潘连生,以及国家卫生部,全国爱卫办代表以及陕西省、宝鸡市有关部门领导同志出席了授牌仪式。
潘连生在讲话中称赞宝鸡荣获“国家卫生城市”,使陕西省实现了“国家卫生城市”零的突破。他要求,全省各地市要认真学习借鉴和推广宝鸡的经验,加大卫生城市创建力度,到2010年,全省各城市都要建成省级卫生城市,并有一批城市进入国家卫生城市行列。姚引良分别代表市委、市政府讲了话。他们表示,宝鸡要以命名授牌为新起点,把荣誉作为动力,一如既往地开展创卫活动,把“创卫”向县城和乡镇延伸,努力向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联合国人居奖”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