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遗体误被提前火化
亲人去世,本就让家人无比悲伤,而欲为其办追悼会时,却突然发现遗体已被提前火化了,这一“荒唐事”就发生在泰州殡仪馆。11月18日,记者通过走访丧家、殡仪馆和当地派出所,了解到这起离奇怪事背后若干让人感慨的“巧合细节”。
丧家
火化前夕被告知“人”没了
前天上午,死者家属、家住高港区口岸街道徐桥村的李圣华,十分悲痛地告诉记者,妻子朱纪云两年前受刺激后精神出现“不正常”,两年来经常离家出走。7月30日凌晨,其尸体在“田河”的一条河边发现,有人立即报警,口岸派出所的民警赶到了现场。由于当时不能排除他杀的可能,遗体被派出所送到了泰州殡仪馆暂时存放。
此后,公安部门对朱纪云的遗体进行解剖,经过一系列技术鉴定,最后认定其为溺水身亡,排除了他杀的可能。11月11日,当接到高港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可以火化的通知后,一家人赶忙着手准备为朱纪云办追悼会,并给其带去了寿衣。可就在他们来到殡仪馆时,泰州殡仪馆却告知他们,朱纪云的遗体已于9月27日火化!一家人怎么也接受不了这个事实。
殡仪馆
在按规定处理无名尸
前天下午,泰州殡仪馆一位吴科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尸体是7月30日晚,殡仪馆已下班的情况下,被人送进来的,由于送尸者没有说明尸体的具体“身份”,加之接受尸体的值班人员没有详细询问,尸体就一直被认定为“无名尸”存放在冰箱内,冰箱外标识上只是简单写了“田河”一个地名。
由于“无名尸”存放时间较长,殡仪馆曾经多次催促“田河”所属辖区的派出所——高港创业园派出所尽快想办法。9月26日,高港创业园派出所以传真的方式,给他们下达了火化通知单,通知单上明确表示同意火化7月30日的一具无名女尸,次日,殡仪馆便对其进行了火化处理。吴科长认为,7月30日被送来的无名尸体只此一具,按警方要求进行处理,他们是在按规定办事,不存在过错。
派出所
殡仪馆工作失误是主因
一直参与此事处理的高港创业园派出所的魏指导员告诉记者,出现这样的怪事有些“巧合”,该所曾于8月8日送了一具无名尸到该殡仪馆,而朱纪云尸体则是“邻居”口岸派出所送的。殡仪馆把“田河”误认为创业园派出所的辖区,屡次打来电话催促对其进行火化,他们一直认为殡仪馆是针对8月8日他们送去的无名尸。
由于“无名尸”生前也是一名精神病患者,7月30日曾被人发现躺在一河沿,有人报警称其死亡,派出所干警当天曾赶到现场,而事实当时其并没有死亡,真正死亡时间是在8月8日。经协查,在确认其“无名”身份后,该派出所给殡仪馆发去了火化通知单。对于通知单上标明是7月30日死亡的尸体,魏指导员承认是该所一位新内勤人员受了7月30日接警记录的“误导”。魏指导员表示,造成提前误烧朱纪云遗体、而真正无名尸没有被火化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殡仪馆工作失误,“一方面殡仪馆在接受朱纪云的遗体的同时,不可能不详细问清楚,另一方面,朱纪云的遗体是经过解剖了的,而无名尸体则是完整的。” (贾宏伟
王国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