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临汾市政协常委、民进临汾市委委员朱亚慧反映: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不断加快,城镇社会保障面临的压力很大。虽然国家对城镇社会保障出台了很多政策,各级政府就此进行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民营企业参保比例小,如某市约500家民营企业,参保的民营企业仅有10家左右。
大中型民营企业参保比例明显高于小型民营企业。二是在参保民营企业中,部分企业并非为全体职工投保,仅仅是为部分技术骨干、中层干部,或原在国有企业分流出来已交过养老保险的职工投保。
究其原因:一是有些企业负担较重,参保意识淡薄。由于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与企业的利益不太密切,且企业承担的份额比较大,故多不愿承担这笔费用。二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中特殊工种人员投保难度大。三是有的企业担心保险政策变化。
为此建议:加强政策宣传力度,促进企业建立参保缴费长效机制,可开展民企进社保等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提高民营企业和职工对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认识。
相关部门共同协调,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劳动保障部门、民营企业管理部门、工商联等部门可相互协调配合,促进民营企业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依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对那些拒不参保的民营企业,可采取经济、法律、行政等综合措施,强化执法检查力度,确保民营企业应保尽保。
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重点推进成长型民营企业参保。劳动保障部门对重点培育的成长型民营企业参保缴费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建立企业联系机制。主动上门服务,发挥知名企业参保的典型示范作用。
建立民营企业参保信息发布制度,完善缴费诚信机制。有关部门可定期向社会公布民营企业参保相关信息,促使企业在社会舆论与诚信机制的双重制约下,主动参保缴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推行灵活的参保政策,实行方便简易的参保办法。劳动保障部门以操作灵活,方便简易的参保办法支持民营企业参保。允许有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社会统筹加个人账户模式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也可以参照外省等地的做法,对劳动密集型企业非本地户籍劳动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征收适当放宽,即在缴费方式上允许按年、按季缴费,或有收入时缴费,无收入时停缴,依据其缴费额折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政府可对不同类型企业的社会保险征缴数增长率设置不同的档位,适度调整劳动密集型企业社会保险征缴数增长率,同时相应提高资本(技术)密集型企业的社会保险征缴数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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