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朝阳
上月12日以来,湛江18线公交车辆已先后被非法扣留6次,其中两次被砸坏,涉及公交车49台次,18线公交线路面临全线瘫痪的境地,沿线居民叫苦连天。
看到这样的消息,真是让人气不打一处来,简直要使人群情激愤。
公交车招谁惹谁了,要遭受玻璃被砸烂、车胎被刺破的厄运?谁又这样闲得无聊,一而再再而三地对公交车下此毒手?难道当地百姓竟然不欢迎公共交通,所以采取下三滥的打砸手段予以抵制?但看起来又不像,因为沿线居民为公交车不能正常营运而“叫苦连天”。那么,公交车究竟“得罪”了谁,使人必欲驱逐之而后快呢?惜乎语焉不详,人们只能胡乱猜测。
一种可能是,公交公司与所经路段的某些人因某种原因结下了矛盾,所以后者要以打砸公交车来泄愤。假如公交公司在沿途所经地区乱涨价,或是动辄拒载,那么,责任自在公司一方,矛盾应由公交公司主动去化解。假如沿途所经路段的某些人总想坐车不掏钱,或是总想违规搭乘,那么,责任就在这某些人身上,公安机关应在获悉后及时介入。发生了多次扣留和打砸事件,是公交公司有难言之隐没有报案,还是有关部门不作为没有及时处置?可以肯定的是,倘若原因如上所述,而处置又及时,断不至于出现公交车49台次被砸的严重局面。
不过,事情也许并非如此简单。不法之徒为什么要对同一线路的公交车施以持续的打砸?其目的何在呢?难道仅仅是为了个人恩怨而泄私愤吗?朗朗乾坤,公交车竟能被非法扣留6次,为什么?如果扣留的与打砸的是同一主体或主体间具有密切关联,那么,扣留也好,打砸也罢,或许就是为了让你不敢再踏入我的地界,就是让你知难而退地停运。那么,倘若18线公交车全线停运,谁又能从中得到好处呢?普通居民得不到任何好处,能够得到好处的是企图取而代之的人。倘若事实是如此,那么,对18线公交车持续打砸就是一种表象,其背后一定隐藏着一个阴谋。这个阴谋就是采用恶劣的方式消灭对手,以维护或攫取不正当利益。如果这不幸成为事实,那么这一系列事件构成的就不是简单的刑事案件,它可以适用的也不应只有破坏生产经营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两个罪名。
据称,18线公交车面临瘫痪的问题已引起当地有关部门的重视。在我看来,案情本身并不复杂,复杂的也许在于利益的盘根错节,以及“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障碍。但有谁又能说,居民乘公交车出行的权利和利益是无足轻重的呢?对这个正在进一步调查的案件,人们不妨耐心等待,瞪大眼睛关注它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