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平犯罪集团案一审审结
——横行乡里12载 恶霸村支书被判刑20年
东亚通化讯(记者 李洪利) 11月22日,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二道江区鸭园镇王平犯罪集团案进行了一审判决。判处王平有期徒刑20年。
被告人王平,捕前系二道江区鸭园镇向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通化市嘉丰药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是这个犯罪组织中明确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该犯罪组织十几年来,在当地为非作歹、欺压群众,民愤极大。经法院审理查明,自1992年起,在长达十余年的时间里,王平犯罪集团无故伤害他人、勒索财物、滋事生非、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故意毁坏财物、强买村民林木、以暴力手段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侵占集体财物、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共15项罪名。并逐步演变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并在一定区域内产生了较为恶劣的影响。
新闻背景
外来人到村里当村主任
他横行乡里、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盗伐集体山里。因入室抢劫曾被劳动教养两年,是看守所的常客。
1992年,他用所谓的自荐方式,当上了村长。两年后入党,有窃取了村一把手的金交椅——任村支部书记。然而谁能想到,他根本不是该村村民,而是吃商品粮的。原来,他就是通化市二道江区鸭园镇向阳村原支书——王平。
1992年前的向阳村,是个美丽、富饶的小山村。全村占地面积46平方公里,家庭总户数近430多户,总人口达到3500多人。有水旱田8300余亩,分布于7个自然屯,14个村民组。村里有养鹿场、砖厂等经营良好的集体企业,村民们过着富足、幸福的田园生活。
1992年4月,自从这个不是该村村民的外来人王平当村主任那天起,村子里被他搞得乌烟瘴气,自己在村里为所欲为,称王称霸。
成立“村警队”残害百姓
“村警队”的人每天除了吃喝玩乐就是打人罚款,还干一些偷鸡摸狗的勾当。
王平上任开始,以维护本村治安为名,纠集社会上闲散人员和劣迹青年30多人成立“村保安对”也叫“村警队”,并配发了保安服,村民们称他们为“土匪”。
通化市二道江区鸭园镇村村民段立霞只因去王平家赶礼,没买王平自家发行的股票,王平认为段立霞不买他的账,多次寻机,要给段立霞颜色看看。
1992年5月8日,原向阳村村民任福财骑铃木摩托车去看望母亲,在村里碰到刚当上村主任的王平,因车速太快他没来得及跟王主任打招呼,就过去了。这下惹恼了王平,当任福财从妹妹家出来后,王平已领着“村警队”打车将任拦住。任不知大祸临头,笑着跟王打招呼:“小哥,有事呀?”王说:“没事,就是想教训你。”说完不由分说,从怀里抽出杀猪刀朝任的头部连砍数刀,致使任颅骨断裂,8000多元的新摩托车也被砸烂。任起诉到法院,一直到2003年,王平看形势不利,才给了任福财3万元钱。
2003年3月8日23时,王平的大舅哥与刘利君争吵,因刘利君是段立霞的妹夫,王平认为有了收拾段立霞的机会。于是就派司机徐某到段家砸门,段开门后,发现外边有王平的五六个打手,问:“什么事儿?”徐文君说:“小哥让你们两口子马上到卫生院。”段立霞没有多想就去了卫生院。王平在病房对段破口大骂:“你和刘利君是不是亲属?”段说:“是。”王平凶狠命令打手:“给我往死里打。”因打手知道段是癌症患者,都不敢使劲打。王平看到不解恨便大骂打手:“你们他妈没吃饭哪?滚开,我自己来!”随后他对段拳打脚踢,边打边说:“我让你看看什么是法制社会!”段被打得爬不起来,几次昏死过去,然而王平仍不解气,他命令打手把段架起来,用脚踩着段的腿逼段跪下,用脚猛踢段的头部和阴部,边踢边说:“我就打别人看不见的地方。”打得段口吐鲜血,王平逼着段咽下去,段被王平打得当时大小便失禁。当段的丈夫刘福友赶到医院时,王平恶狠狠的对刘福友说:“你家经营白灰厂不许干了,你的车也给我开大江里去扔掉,限你三天之内在鸭园镇消失,要是报案,就整死你们全家。”刘紧急将妻子送往通化市抢救,经医院诊断为:轻型颅脑损伤,头、面部软组织挫伤,左手、右膝软组织挫伤,腹部软组织挫伤,鼻骨骨折。给段立霞造成经济损失15万多元。
欺男霸女 为所欲为
向阳村民董友田家的两个女儿先后被王平长期霸占,不允许找对象,二女儿自己偷偷处了一个对象,一次王平与该女儿亲热时,被其所处的对象看见,对象就打了王平一棒子,王平说:“我是王平。”这个男孩当时就吓傻了,王平说:“你把我送到村里,这件事就算了。”到村里后,王平叫来打手将其毒打一顿。事过后,王平授意其妻,以董友田的女儿勾引王平为由,组织一伙打手把董友田家给砸了,全家人也遭到了毒打,董友田被打得送到医院时,医院给送达了病危通知书。
向阳村邰姓人家的三女儿,16岁时就被王平霸占,父母不敢言语,其女儿不堪王平凌辱,逃到通化县大川乡舅舅家,王平带着打手将其押回,霸占达十年之久。
敲诈勒索 欺行霸市
向阳村安装自来水时,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要求村里支付工程款,王平不但不给,还要求施工单位加紧施工,并派打手看守,不干就打人,施工单位被逼无奈,在深夜里把所有的塑料管扎漏,连夜逃走。
捞取资本 抢占财务
王平以搞农村小城镇建设为名,把向阳村12组村民强行迁到向阳村街,村民由于惧怕王平,所以都不敢不搬,对搬迁的村民为给任何补偿,村民不敢上访告状。12组村民的土地都被王平个人栽上了树(都是平地良田)占为己有。
省市区在向阳村投入“小城镇”建设资金千万元以上,王平将此款贪污。并在建房动迁中强行毁灭性拆迁,放火烧毁民房,动手殴打村民,非法占地,严重犯罪,老百姓深恶痛绝。
乱砍乱伐 侵占林地
王平自当村主任以来,在向阳村管辖内外滥盗国有林木30000多立方米,人工林更多。盗伐木材大部分分别送往自家煤窑和其妹妹开炭窑厂和削片厂所有,剩余的大量木材都卖给了地板料。上级领导来核查时,向阳村村民深有感触地说:“这里山是王平的山,水是王平的水,地是王平的地,人是王平的人……”
非法募集资金 扰乱经济秩序
2001年,王平假借收购通化市嘉丰药业公司,并虚报注册资金,趁机在百姓中发行股票,骗取百姓钱财,非法募集社会资金2000余万元,百姓知道上当后,无人敢去找王平要钱。
针对王平流氓地痞,先当村主任,再当村支书。打、砸、抢,调戏妇女,无恶不作。“贪光、砍光、卖光”的三光“政策”使村民苦不堪言,村集体财产损失惨重。通化市公安机关在2003年5月14日因涉嫌非法拘禁对王平进行拘捕,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12月20日受理此案。
2007年11月22日,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最终法院认为,王平犯罪集团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取非法利益,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主犯王平以犯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被判总和刑期50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4名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执行有期徒刑7年6个月至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不等。
(东亚经贸新闻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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