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汤维骏 通讯员吴定辉戴睿)近日,湖南省宁乡县检察院办公楼内人头攒动,热闹非凡。一大群农民工放着鞭炮,敲锣打鼓地抬着感谢牌匾,涌进了党组会议室,对着该院检察长谭剑辉激动地说:“感谢检察院伸张正义,为我们讨回了血汗钱!”
今年4月9日,湖南省长常高速公路路政大队在没有采取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将设置在高速路绿化区内的4块广告牌锯倒在正待交付验收的绿化草木上,导致大量草皮花木被砸坏,直接经济损失达23万余元。
事发后,绿化工程无法进行交付验收及结算,导致参与建设该工程的农民工长时间领不到工资。承包人刘曙光多次找长常高速公路路政大队交涉,均无结果。无奈的农民工只得求助于法律,请求检察机关为其讨回公道。
知悉这一情况后,宁乡县检察院迅速展开调查,于8月16日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支持刘曙光向法院提起诉讼。宁乡县法院经两次开庭审理,于11月7日判决长常高速公路路政大队赔偿农民工经济损失2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