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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连续7天出现三级以上天气,非生活保障工业企业一律停产 本报11月22日讯(记者 张隽波通讯员王颖)今天,记者从省环保局获悉,为了防止冬季大气环境污染反弹,我省决定从11月20日至明年3月底在全省开展“严查违法排污行为、保障大气环境质量”专项行动。
同时要求实行空气质量日报的市、县必须在12月15日前建立健全大气环境分级预警机制。
当前,我省各地均已进入冬季供暖季节,治理大气污染的任务十分繁重。为此,省环保局要求:各市要加大对供暖煤质的监测频次,保证燃煤质量;加大对电力企业、供热公司热源厂、各单位燃煤锅炉及工业窑炉除尘设施、脱硫设施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除尘设施、脱硫设施的正常使用;做好城市周边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全面开展城中村、饮食摊点原煤禁烧工作;加强对自动在线监测仪器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自动在线监测仪器正常运行;加强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管理工作,保证改造后的锅炉使用清洁燃料,减少污染物排放。
专项行动期间,实行空气质量日报的市、县必须建立健全大气环境分级预警机制,原则上预警分为三级。连续3天出现三级以上天气,发布黄色预警信号,对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重点污染源采取限产限排措施;连续5天出现三级以上天气,发布橙色预警信号,对严重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重点污染源采取临时停产措施;超过连续7天出现三级以上天气,发布红色预警信号,除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的企业可生产外,其余工业企业一律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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