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本报讯(记者原蔚)11月15日,记者从太原市信访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后,在太原市行政区域内,凡向信访局反映问题和诉求的信件(挂号信、特快专递和包裹除外),邮资免费。
在发布会上,太原市信访局同时提出:自收信之日15天内,将信访案件转交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进行处理,并书面、电话或网上告知信访人转办情况;同时督促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在受理后60日内办结信访事项。行政机关不按有关规定办理的,太原市信访局将向其发出督办通知;对于因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机关,太原市信访局将向太原市委、市政府提出批评建议。信访人可以通过太原市信访局电话、网站查询来信办理情况。
据悉,此项规定是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精神,引导群众更多地以书面形式行使信访权利、倡导以解决问题为核心的信访理念而制定的。
出席新闻发布会的太原市委副秘书长韩惠平指出,免邮资费微不足道,群众期盼的是问题得到解决落实。他期望此项规定能推动各部门真正把心贴近老百姓,将信访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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