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甘肃省高台县宣化法庭针对辖区乡村分散、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采取“驻点巡回”和“流动巡回”等工作方式,及时、有效地保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图为宣化法庭组织的“巡回法庭”在蒋家庄村对一起土地纠纷案开庭审理 吕建荣摄(资料图片)
中国西部法院法官荒调查之甘肃篇
本报记者 周文馨
一个县级法院只有4名法官,却设有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刑庭、民庭、行政庭、执行庭6个法庭,只要一名法官生病,法院就无法开庭……
根据相关规定,每个人民法庭至少要配备3名法官、1名书记员。
但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调查报告显示,该省的每个法庭平均不到2.5名法官。具有法官资格的人员数量从2001年的979人,减少到2005年上半年的815人。
近年来,随着对法官队伍断层问题认识的不断加深,虽然甘肃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使法官资源短缺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有所缓解,但问题依然很严峻。
有关专家预测,如果这种局面持续下去,5到10年内,随着45岁左右的法官老化和50岁以上的法官退休,甘肃基层法院将面临着法官队伍衔接不上、形成“法官荒”局面。
法庭无庭长 书记员任负责人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位于甘肃省西端,人口约1万人。该县的人民法院尽管有职工20人,却只有6名审判人员,除了院长、副院长外,只剩下4名法官,他们负责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刑庭、民庭、行政庭、执行庭6个法庭的所有工作,但只能组成一个合议庭。
“因为法官太少,有些庭没有庭长,只能由书记员担任负责人。”阿克塞县法院办公室主任王俊文无奈地说。更为窘迫的是,一旦有一名法官生病或外出,法院就无法开庭。
据介绍,近5年来,阿克塞县法院只有一名书记员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进入了法官序列。除此之外,35岁以下的法官基本没有,一下子就出现了十几年的法官断档。
在阿克塞县法院,虽然只有4名法官,但所受理的案件数量却持续上升,每年不仅要审判150多起案件,还要做大量指导人民调解的工作。
最令他们尴尬的是,由于只能组成一个合议庭,一些发回重审的案件就无法开庭,因为之前担任审判过该案件的法官,不能再参与重审工作。“我们只能借人民陪审员开庭,尽管他们"只陪不审"。”王俊文很无奈地说,这实在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分灶吃饭”引发问题多 事实上,阿克塞县法院出现的困境在甘肃并非个别。据调查,甘肃省的人民法庭平均不到2.5名法官,在以牧区为主的甘南州,平均每个法庭的人员只有2人。
基层法官断层,甚至出现“法官荒”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目前司法体制中的“分灶吃饭”。“由于各地财政力量不平衡,工资待遇严重不平衡,一些业务骨干出现"三流动"现象,即向发达地区流动、向高收入低风险职业流动、向党政部门流动。”现任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时春明,在之前任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时,曾对甘肃省法官断层问题有过调查。
目前,基层法院为了减少吃财政饭的人数,都以“不增编、不增人、不增机构”为原则。甘肃省高院研究室调研科科长毛胜利坦言,即便有编制,法院的进出口渠道不畅通,符合条件的进不来,而不符合条件的硬往里面挤,挤进来的又无法通过司法考试,于是法院行政后勤人员越来越多,法官数量却越来越少,呈现“倒金子塔”局面。
这导致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在法院里,年轻的法官基本没有。在代表着国家司法权威的审判机构,一下子出现了十几年的法官队伍断档。
“一是条件艰苦,待遇比党政部门低,大学生不愿意到基层法庭工作;二是法官门槛过高,必须通过双重考试即国家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两种考试通过率都很低。”兰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俞树毅教授认为,这两个问题,解决起来都不容易。
一位从法学院毕业后考入政府机关的大学生,在谈到当初为何不选择报考法院时说,如果考入法院,必须通过“天下第一难考”的司法考试,如果通不过,只能是个书记员,即使过了司法考试,担任法官后晋升更是十分困难,压力太大了。
“法官职业的高门槛、低待遇,使法官职业失去吸引力。”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刑事立案庭庭长曹焱认为,法官职业缺乏职业成就感和优越感,也是法官断层的一个重要因素。
由于乡镇法庭接受双重领导的现状,导致基层法庭的法官还承担着本职工作以外的任务,“我们吃在乡镇政府、住在乡镇政府、紧紧依靠乡镇政府,怎么能不与乡镇政府形成紧密关系?”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基层法庭庭长认为,基层法庭不得不“主动”地或被动地参与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分配的一些“与审判无关”的工作任务。
创新制度设计 补充“新鲜血液” 近年来,针对基层法官队伍断层的问题,省高院每年拿出50多万元用于法院系统工作人员的司法考试学习及培训补助。2006年,全省法院系统有158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占全省已通过司法考试总人数的31%。
然而,正如省高院研究室调研科毛胜利科长所言,这些举措只能缓解一些问题,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法官荒”、法官断层等严重问题,“但这又是现行体制下,省高院所能采取的为数不多的有效措施”。
问题的症结最终都指向了体制的弊病,于是一些大胆的制度设计被提了出来。“司法机关垂直化管理、分设国家和地方法院、打破行政区划,根据"大区"设立分院或巡回法庭等。”参照国外的一些做法,有专家提出了这样的观点。
但毛胜利认为,这些建议实际操作难度太大。结合甘肃实际,毛胜利认为,应当建立职业法官和非职业法官相结合的制度,有计划地在人民法庭中培养非职业法官。
“非职业法官在西部这样经济欠发达地区,特别是偏远山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具有很强的实践性。”他说,因为基层人民法庭以调解为主要结案方式,非职业法官可以协助法庭审理案件,也可以单独主持非诉纠纷调解,建立健全非诉纠纷解决机制。
“法官的"法律人"角色不突出,法官和其他国家公务员几乎没什么区别。”定西市中院院长时春明建议,应将法官与公务员区分开来,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单独管理,突出法官“法律人”的角色。
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刑事立案庭庭长曹焱建议,应该疏通进人渠道,凡是通过司法考试的,经过法院系统必要的考核考察后可直接任命为法官或助理法官,无需再次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
作为课题主持人、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郝洪涛在《甘肃人民法庭建设的调查报告》中提出,解决西部法官断层、“法官荒”的根本之道在于提高法官的政治、经济待遇,充分保障法官的职业权利、地位,提高法官的成就感、使命感和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