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22日讯记者蔡岩红记者今天从海关总署获悉,该署日前下发出通知明确指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已经成为新形势下海关把关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全国海关要及时调整执法重点,积极拓展执法领域,主动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要求。
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表示,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建设创新型国家、营造良好进出口环境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迫切需要完善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制保障、政策体系、激励机制和市场环境。通过大力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为我国更多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走出去”,营造规范公平的进出口环境。
各级海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执法培训,重点提高运用风险管理技术的能力和水平,重视侵权信息的收集和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活动,逐步实现查获侵权货物的智能化,提高侵权货物的查获率。同时针对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业务“当事人多、透明度要求高”的特点,确保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各项执法活动公正公开。
通知强调,各级海关单位要积极主动地向国内有关企业了解在打假维权方面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组织企业进行鉴别侵权货物的培训,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此外,加强与境外海关的知识产权执法合作。通过交换执法数据和情报,增强查获出口侵权货物的实际效果,学习借鉴其他国家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先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