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11月22日电记者赵阳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会长张耕在今天举行的检察学理论体系研讨会上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理论的研究目标,概括而言,就是要建立科学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体系,为完善检察制度,强化法律监督,推进检察带来创造良好的理论环境,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和科学的决策依据。
张耕强调,中国的具体国情,特别是国体和政体,决定了中国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合理性和必然性,决定了检察制度的中国特色。因此,检察学的研究既要从我国宪政制度出发,阐明我国检察制度宪法定位的合理性和必然性,又要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践,阐明检察制度运行的规律性,既要强化检察基础理论的研究,又要深化对检察实践和检察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总结和理论阐释,注重检察应用理论的研究,把检察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的研究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检察理论自身的全面发展。
检察学理论体系研讨会于22日至23日在上海举行。据悉,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将围绕检察学的基本范畴、基本框架、主要内容、科学性质等议题进行广泛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