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1月22日专电(记者王蔚)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日前推出了“创意信封”登记备案制度,这项着眼于使创意设计者能有效保护其创意设计成果的新举措,将于2008年1月1日全面展开。
“创意信封”登记备案制度的具体操作方法是,创意设计人从上海市、区(县)两级知识产权事务管理部门领取特制的连体“双胞胎”信封,按照信封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将个人创意设计清楚地表述在纸件上,纸件一式两份,分别封存于“创意信封”内,挂号邮递或者当面呈交负责登记备案的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对收到的“创意信封”进行登记、编号、备案处理,并在连体信封上加盖骑缝章,标注收案时间,并将其中一个信封在收到后的5个工作日内返还申请人,另一个信封则归档备案。归档备案期限最长为5年,届满之前,申请人可以要求延续归档备案期限。在归档备案的有效期限内,申请人可向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索取其递交的归档备案信封。
“创意信封”登记备案制度旨在补充和完善现行的知识产权登记和申请制度,是上海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尚未获得知识产权的创意成果、特别是阶段性成果提供的一种服务和管理。当创意设计人遭遇法律纠纷,特别是创意设计权属纠纷时,“创意信封”可以作为确定创意设计人以及创意设计形成时间的有力证据,可以成为创意设计人赢得司法和行政保护的重要手段。
21日,来自瑞典、荷兰、德国和中国的5位创意设计者,分别向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呈交了含有他们个人信息和创意设计陈述的“创意信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