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07年度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国资委昨日发布《关于印发2007年度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区企业,以2007年12月31日会计决算结果为基本依据,认真组织编制2007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以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企业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国有资产运营情况。
根据《通知》,从2007年1月1日起,上市公司和部分国有企业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针对当前《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不同企业会计核算制度并存的情况,为做好过渡期间的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兼顾执行不同会计核算制度的企业填报,今年的统计报表格式兼容了《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以及行业会计核算制度等内容。各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实际执行的会计核算制度,分别选择相关科目、口径和内容填列。
《通知》要求,集团型企业除编制其个别报表外,还应当在集团内部交易与内部往来等事项充分抵销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自下而上对各级子企业会计报表进行层层合并,编制集团合并报表。对于母公司尚未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而所属子公司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集团,可直接进行合并,编制集团合并报表。(记者 郑晓波) (来源:人民网-《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