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是党的十七大报告的亮点和重点之一,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从整体全局的高度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既是强国之道,也是兴警之策,为筹划指导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和科学的工作方法。
因此,首都公安机关必须要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七大精神,更加自觉坚定地把科学发展观作为首都公安机关实践“整体防控、精确指导、精确打击”工作思路的理论之源,力量之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不断推进首都公安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站在科学发展的新高度深化对维护首都稳定重要性的认识 科学发展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指针和根本途径,没有科学发展就没有社会和谐,没有社会和谐也难以实现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科学发展,稳定是前提、是基础、是保障。特别是北京作为首都,是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同时也是全国各地难以解决矛盾的汇集中心。北京的特殊地位和面临的复杂形势,决定了首都的稳定关系到全国的稳定,决定了维护稳定是首都公安机关压倒一切的长期的政治任务。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和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时刻铭记“首都稳、全国稳”的政治要求,明确“首都无小事,尽量不出事;出事出小事,防止出大事。一旦出事,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控制事态、缩小影响”的工作追求,对影响首都稳定的各类问题抓早、抓小、精细操作,切实做到思想不麻痹,控制不放松,把维护首都稳定的各项工作做细、做实。要不断拓宽和延伸维护社会稳定的渠道和触角,积极构建“大维稳”工作格局,夯实基础,实现“整体联动、情报先行、有效控制、力争化解、依法打击、确保稳定”的首都维稳工作总要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准确把握规律指导首都公安工作实践 科学发展观既是对人类社会发展历史规律的总结,也是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认识的继承和深化。它揭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谋划公安工作同样必须要尊重规律的客观性和普遍性特征,从实际出发,正确认识和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前进的客观规律和社会治安发展变化的普遍规律。
公安工作要实现科学发展,就必须实事求是地分析传统工作模式的经验教训,认识和把握新时期社会治安形势的规律特点,探索创新维护社会长期稳定的新思路。
我们经过深入理性思考,运用量变质变原理得出了对社会治安工作的规律性认识:要想大案少,一般刑事案件必须少;要想一般刑事案件少,治安案件必须少;要想治安案件少,社会治安秩序必须好。反之,就是治安秩序混乱,必然导致治安案件上升;治安案件上升,必然导致一般刑事案件上升;一般刑事案件上升,必然导致大案上升。我们把这种规律称之为“沙堆效应”,揭示了治安秩序、刑事犯罪和社会稳定之间的内在联系。
基于上述规律性认识,立足动态社会特征,市局党委审慎做出了首都公安工作“整体防控、精确指导、精确打击”的总体工作思路,即坚持打尖与抄底相结合,从抓治安秩序和基础防范入手,全面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积极创立以数据常量为指导的精确指导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以情报信息为主导的精确打击工作模式,依法对人、地、物、事、组织实行整体性动态控制,实现对社会面的全方位控制,对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全时空打击,整体提升首都公安机关掌控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坚定不移地把首都公安工作推上科学发展的新高度。
体现好以人为本的本质要求努力做好首都公安工作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强调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首都公安工作,必须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全面体现以人为本的内在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必须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实施“整体防控、精确指导、精确打击”的工作思路,就是强调坚持以人为本的基本价值取向,着眼于减少犯罪和控制犯罪,不断提高打击违法犯罪的“准度”和“精度”,最大限度地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通过加强对人、地、物、事、组织的动态控制,提高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通过构建扁平化的勤务指挥模式,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犯罪,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控制犯罪,最有效、最快速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保护;通过全面推进整体防控,最大限度地将警力摆上街面、沉下社区,提高社会面控制能力,提高见警率,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感。
坚持以人为本,必须紧紧抓住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这一根本要求。要把严格执法直接体现在维护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上,体现在保护大多数群众的合法权益上,在严格依法办案、办事的同时,改进执法方式,注重执法形象,杜绝执法扰民,在严格执法中体现文明执法,把文明执法寓于严格执法之中,不断提高执法为民的能力和水平。要立足整体防控的基本定位,从小事做起,从细节抓起,将维护社会稳定与实践群众利益无小事有机结合起来,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一般侵财案件和中低案值案件的立案侦破工作,高度关注破案后的追赃缴赃工作,最大限度地挽回群众损失,保护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的和谐有序。
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强化科学用警。要树立成本意识,建立用日常工作和常规措施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运用数据常量指导工作,把民警从打消耗战、疲劳战的状态中解放出来,从源头上解决不计警务成本、浪费警力资源的问题。要树立效益意识,坚持向整体防控要效率,向精心组织要效率,向精确管理要效率,向精确打击要效率,做到警力跟着警情走,使警力投入与高发案时段、高发案地区、高发案类型最大限度地重叠,实现警务活动的效益最大化。要树立规范意识,把警务指挥、管理、装备等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为科学用警提供制度保障,努力实现队伍精神状态更佳、警力配置更优、实战能力更强、管理效能更高,始终保持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的同步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