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诞生并不断发展壮大的,经过20多年经营,已发展成为集建设开发和物业经营管理、资产经营和投资管理、能源和建材生产、物流和进出口贸易、招商引资和投资咨询服务等业务于一体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
2006年,建设集团营业收入79266万元,利润总额3402万元,实现净利润2852万元,资产收益率达到10.7%。
建设集团作为广州开发区开发建设的操作者,原来曾具有浓厚的政府背景和行政色彩。党的十四大以后,随着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建设集团领导逐渐认识到,市场经济实质是法制经济,必须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才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
从1994年开始,建设集团陆续从法院、律师事务所、高等院校引进法律专业人才,并于1995年4月成立了公司法律室,开始了法律顾问工作。2001年,公司设立了总法律顾问一职,并明确总法律顾问是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共同谋划公司经营管理。
为更好开展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该集团还走访了广州石化总厂、广州钢铁厂等已率先成立法律顾问机构的大型国有企业取经学习,逐步制定出了符合企业自身情况的工作制度,使企业法律顾问制度逐步走上轨道。目前,集团在总法律顾问主导下,已建立了覆盖集团公司和直属企业的法律顾问团队。
近几年,法律室依照法律及各项制度,起草审查和修改各类合同400余份,经过法律顾问会审的合同,基本上未出现差错。自实施法律顾问制度以来,公司法律顾问共经办了100多件诉讼或仲裁案件,胜诉率在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