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医疗机构及人员行贿的公司一经查实 北京市卫生局将随时向社会公布
21家医药公司清出北京
列入不良记录两年内不得在北京地区经营 北京各医疗单位不得购买其产品
本报讯(记者 许晶)今后,凡被查出以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向医疗机构及人员行贿的医药公司,将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北京市卫生局将北京远东德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21家行贿公司列入首批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并将其全部清出北京市场。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采购与使用其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务人员以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一是经人民法院判决认定构成行贿犯罪,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二是由纪检监察机关以贿赂立案调查,并依法作出处理的。
三是因行贿行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四是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北京市司法机关近期通报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情况,比较典型的有:北京远东德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东辉及其销售人员,在2002年7月至2006年9月,以北京远东德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名义先后向北京市11家医院的18名院长、书记、副院长、科室主任行贿,涉及行贿资金150余万元,赵东辉被法院以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该公司被处罚金500万元,18名受贿人员分别被司法机关以受贿罪判刑或立案查处。
深圳匹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业务人员,在销售该公司产品过程中向北京市5家卫生医疗机构的有关负责人行贿,5名受贿人员中2人被判刑,其他人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北京市卫生局决定把北京远东德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深圳匹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等21家医药公司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并清除出北京医药市场,其两年内不得在北京地区经营,北京地区各医疗单位不得购买其产品。
首批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21家医药公司名单,将在北京市卫生局官方网站——北京卫生信息网www.bjhb.gov.cn 上公布。今后,凡发现有行贿的公司、企业,一经查实,将随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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